庄浪强化措施迅速掀起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高潮

16.09.2014  14:52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5日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及9月7日全省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庄浪县公安局在及时汇报县委县政府的同时,紧密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从动员部署、强化路查、重点整治抓起,迅速掀起了行动高潮。   一是强化部署抓落实。为进一步强化交管民警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认识,受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全忠的委托,9月5日和9月9日,副局长罗明先后两次组织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召开会议,再次认真组织学习省市两个会议精神,对“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 行动和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要求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要始终紧绷公共交通安全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力推“百日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一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认清差距,弥补不足,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情在我县发生;二要加强源头治理,按照“十个一律”要求,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隐患;三要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会同交通运输、运管、安监等部门和乡镇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形成“大预防”工作格局,全力遏制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县委书记陈铎同志的批示要求,9月中旬要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请交警大队及早做好与这些部门的衔接工作;四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劝导提示和管控力度,严查农村重点路段,严查农用车和通村面包车,凡发现农用车载人的要立即扣留机动车并从严查处。对发现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择上限予以处罚,该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该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以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工作威慑力。   二是强化检查抓落实。为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结合中秋节客流量增多这一特点,9月6日至9月8日,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深入庄浪汽车东站、汽车南站、恒新公交车公司等运输企业,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情况、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完全逃生装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运输企业提出了明确:一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操作流程管理,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要深刻汲取天水甘谷“1·09”、甘南合作“3·03”、连霍高速公路“8·26”及庆阳环县“9.06”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当前正在开展的“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教育高度司运人员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最大限度的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对所有从事客运的车辆实行动态监控管理,禁止在凌晨2点至5点钟上路行驶。四要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警钟长鸣。   三是强化查控抓落实。根据省市公安机关的总体要求和县局的具体部署,从9月5日开始,交警大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民警进行了重新分组分段,实行“四包责任制”, 做到一路一策、一点一策,明确任务,细化职责,把安全保畅任务细化到点、落实到人,对路面检查中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就地消除,堵塞漏洞;全面落实24小时轮流勤务,紧紧依托市级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强化交通安全检查和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两客一危”车辆,重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以省道304线和辖区农村道路的重点管理,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超速超员”、“农村面包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广泛开展微信告知提示,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意识。行动开展四天来,相继检查各类机动车辆1300余辆,查处超速行驶、不带驾驶证驾驶、超载和不按规定行车、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120余起;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横幅60余条,微信发布安全提示信息120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