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院以强化培训为平台解决“保民生、促三农”瓶颈之难

17.10.2014  11:57

      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永登县院立足县情、院情,坚持“实践----探索----创新”的工作思路,以强化培训为平台,以推动检力下沉为抓手,积极开展惠民政策法律宣传,强化惠民政策执行引导,明确岗位监督职责要求,着力解决“我是谁、为了谁、干什么、怎么干”的瓶劲之难,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享有什么政策,我是宣传者。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自省院召开“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该院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由预防部门牵头及时编印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服务指南》、《惠农政策选编》、《涉农法律知识读本》、《职务犯罪罪名解读》四本书并分发全院干警及聘任的230名检察联络员,工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政策宣传的明白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部门、乡镇、村社开展法制宣传,让群众对惠农政策看得懂、心里明、会监督,让干部懂法律、慎用权、讲廉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干部自律两个积极性,保证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精心制作了各种宣传展板,充分利用政府政务大厅、各乡镇政务大厅,配备电脑台,电子触摸屏台,整合各项惠农政策、惠民项目,通过讲解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面;制作宣传彩页,散发检务公开、涉农惠民政策、农民工权益保护、信访规定、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和有关职务犯罪的立要标准等,深受人民群众好评;积极加强与省市检察院、兰州电视台、兰州日报、县委宣传部、永登电视台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兰州电视台多次在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播放了县院“保民生、促三农”活动的新闻和专题节目,永登电视台连续密集进行了宣传报道,省院基层动态、市院情况反映都在不同侧面进行了相关报道,县院领导亲自为全县领导干部及检察联络员讲法制课、培训课,得到普遍欢迎。
      二是政策如何执行,我是解读者。面对人民群众多方面利益诉求,检察机关如何执好法、服好务,如何让广大群众在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不断去探索、实践和提高。该院紧紧抓住“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把解读惠民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派员深入部门乡镇搜集并整理了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情况、管理流程、发放情况,并分门别类进行了表册式的公开公示,使人民群众对惠民政策有了一个全新的全面认识,引导人民群众知道各项惠民政策是如何执行的,从根本上解决了“知其然不知所以然”的问题;坚持理领引导与影像观摩相结合、分散培训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现场指导与实务操作相结合,邀请和组织广大检察联络员深入相关涉农单位了解惠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深入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和工作流程,不仅直观地让检察联络员了解惠民政策,而且熟悉了各项工作流程,极大地提高了广大检察联络员的工作热情;在做好乡镇村联络员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要求检察联络员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以部门、乡镇为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切实将政策如何执行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农家庭院,人民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拥护和支持度明显提升;组织检察联络员重点学习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农村危旧房改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退耕还林粮食生活补助、两免一补、新农合报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含义、政策依据、省内实施情况及补贴标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院干警累计进乡入村开展法律宣传达500人(次),赢得了人群众的理解、支持并具体参与到专项工作中来。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我是监督者。加强法律服务为检察机关联系广大农村和广大农民群众架设了一道重要的桥梁,也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坚实的平台,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该院始终把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作为打好基层工作的重要基础。在机制建设上,要求广大检察联络员按照制定并出台的《乡镇检察室、村检察联络室工作办法》、《涉农部门检察联络室工作职责》、《乡镇检察室工作职责》、《村检察联络室工作职责》和《聘任检察联络员工作职责》办事,从而搭建起一个检民互动和平台,实现了“零距离”为民服务;在业务指导上,坚持包村干警与检察联络员“一对一”,通过定期下村指导、定期回访跟踪、定期查看日志、定期检查工作、定期掌握进度、定期收集信息,及时讲解最新涉农规定和要求,有效解决了检察联络员“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在规范职能定位上,要求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在县院领导下来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何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向谁报告、发现问题如何解决等刚性职能要求,强化检察职能实现,保证主要职能不被异化;在落实职责任务上,根据《“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规定,要求检察室、检察联络室严格按照文件赋予的权限履行职责,服务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在突出司法属性的同时,做到“服务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在人员派驻上,严格按照《检察官法》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派员,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和适格性,较好地落实了党委的领导责任、政府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保证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是延伸法律触角,我是实践者。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室身处农村第一线,不仅可以及时受理举报、查处犯罪,而且在倾听农民群众呼声、发现涉检问题、监督农村基层组织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始终把开展专项行动同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促进涉农项目实施上做文章,在服务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上想办法,在积极开展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找对策,在服务农村法治建设、帮助乡镇村组织完善基层管理机制上提建议,全面服务和保障农民表达诉求,以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做出积极的贡献。首先,要求检察人员和检察联络员主动联系新农村建设中的改建、续建项目、农田水利、公路交通、卫生文化建设、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工程,制定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台账,为深入乡、镇、村开展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持;其次,要求检察人员和检察联络员通过深入财政、民政、扶贫、农牧、交通、住建、林业、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检查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了解掌握涉农资金、项目、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建设情况,建立涉农资金基本情况表,为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隐患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最后,充分发挥检察人员和联络员的职能作用,通过“明确职责、主动监督、预防搭台、检察唱戏”,认真履行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职责,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截止目前,预防部门共起草印发各类规范性文件 12份,建立各类登记表、台账7份,先后走访涉农部门16家,对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50项涉农惠民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调研;16个乡镇检察室、214个部门、村检察联络室分别完成了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村有关惠项目、惠农资金管理发放信息收集及公示,共制作各类惠农信息公示表近5000份;刑检部门共办理影响“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业发展”的各类刑事案件73件116人,其中受理提请逮捕28件41人,依法批准逮捕21件31人,受理移送起诉45件75人,依法提起公诉36件70人;自侦部门共受理涉农职务犯罪线索4件6人,经初查立案4件6人,有效地促进了永登扶贫开发、基层民生改善、干部队伍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