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就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8.04.2015  13:54
      为认真吸取临夏州康乐县“4·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甘肃省安委会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安委发〔2015〕4号),重点就做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全省下一阶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确保农民脱贫扶贫攻坚成效,确保农村安全稳定和民生,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要强化监督管理,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市州要将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加强源头管理,开展农村“五小车辆”的摸排登记,入户挂牌和驾驶员培训工作,下大力气整治农村地区道路各类安全隐患,增设安全设施,增加禁令标志,确保机动车辆安全行驶。 三是要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效。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分工落实,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通知》明确规定了各市(州)、县(市、区)、乡(镇)等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交通、农业、教育、财政、扶贫、人社、法制、司法、宣传、税务、保监和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工作任务。 四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各市州要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通过组织安全宣传队、展示交通事故案例、放映宣传教育片、树立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五是要严肃事故查处,严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 各市州要将各县(市、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