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强制收取一次性餐具费违法行为

29.12.2016  01:04
   

近日,平凉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餐厅在为其家人提供就餐服务时,强制收取一次性餐具费5元。经市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消费者投诉属实。

该餐厅在餐饮服务中向消费者收取餐具费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消保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构成收取不符合规定费用行为。根据《甘肃省消保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平凉市工商系统首次对此类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为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到餐馆、酒店就餐时,购买的商品既包括食物,也包括餐饮企业的服务。《卫生部10号令》第二十四条、《消法》第七条、《甘肃省消保条例》等法律条款,明确了餐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

餐具是用餐过程中的必备用品,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消费者接受用餐的前提,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长期以来已获社会认同并约定俗成。而一些餐饮经营者以在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印有有偿使用的提示、尽到了明确告知义务、消费者可选择不收费消毒餐具为借口,强制向消费者收取餐具消毒费。即使经营者通过声明或者张贴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事先进行了提示,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据此,不管餐饮企业是否在其餐厅明显位置或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进行了明确告知,均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义务的理由。

随后,市工商局针对餐饮行业强制收取餐具消毒费的问题,专门召开了会议,并下发文件,及时对全市餐饮行业强制收取餐具费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规范餐饮经营者合法经营。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部分餐饮经营者能遵守相关规定,但存在强制收取餐具费的现象,一方面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经营者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收几元钱,消费者能接受。对违法收取餐具消毒费用行为的查处,表明了工商部门对违法经营行为必查、必究、必严的坚定决心,也反映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