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3.4亿 一审被判死刑
11.12.2014 17:29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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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
中国兰州网12月11日消息 今年8月开始,张新华贪污、受贿一案,及与之关联的数宗案件,已经陆续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张新华因涉嫌贪污2.8亿多元,涉嫌受贿人民币共计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贪腐总计近4亿元,刷新了广州公职人员的贪腐纪录,被坊间称为“亿元巨贪”。
张新华等人被指成立数家私企,后以虚构债务,以土地、房产抵债的方式,将大批国有公司的资产以虚假诉讼的方式转移到私企并侵吞。张新华等人后又陆续将侵吞的房产、土地低价转让他人,并收受多名开发商巨额贿赂。法庭一审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张新华称自己“罪不至死”,要上诉。
处级干部张新华为何如此大胆
今年6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定期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裸官的腐败可能更疯狂,而张新华就是代表之一。6日后,广州市检察院在白云农工商系统贪腐案件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张新华为正处级干部,仅有一女,其妻已经跟他离婚,并于几年前移居境外。“从目前的材料看,张新华的妻子和女儿都在国外,但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们参与了作案。”检方的起诉书显示,今年52岁的张新华文化程度仅为中专。
一个处级干部,怎么有这么大胆子?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曾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作案手段隐蔽,二是从我们的侦查接触当中,我们也感觉他(张新华)的法律意识并不强。侦查人员反映,张新华自己认为他这么大数额并不是一件很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觉得他有机会判缓刑出来。”(腾讯新闻综合光明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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