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2.03.2017  09:59

  原标题:张掖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3月22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吕宝林)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张掖市纪委3月20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分别是:高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葛发武等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4月19日,葛发武与县职业中专11名教师违规接受县少年军校校长翟延永和餐厅承包人邢某某宴请。高台县纪委调查时,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源明,县职业中专党支部书记、副校长陈耕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反映情况。葛发武、翟延永受到警告处分;杨源明、陈耕受到诫勉谈话;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盛学明,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国成,县职业中专校长王民受到告诫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参与宴请的教职工受到通报批评。

  高台县宣化镇乐一村村委会主任杨国智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11月27日,杨国智在家举办乔迁宴,邀请村社干部、村民共计21人,收受礼金3500元。杨国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临泽县鸭暖镇华强村党支部书记郎兴有违规为其子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9月10日,郎兴有为其子操办乔迁宴,邀请某玉米制种公司技术员等共计13人,收受礼金2200元。华强村监委会主任王锦莉未履行监督责任,参加乔迁宴,并代收华强村村社干部13人礼金2600元(郎兴有未收受)。郎兴有、王锦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临泽县平川镇三三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天志违规使用公款问题。2014年8月、2015年1月,刘天志将某玉米制种公司付给该村的土地使用费、劳务费共计46140元,直接用于支付招待费和其他费用。刘天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