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4.12.2014  13:01

   中国甘肃网12月24日讯 据中国张掖网报道  12月22日,中共张掖市纪委、张掖市监察局通报了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成违规接受专家评审费问题等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0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关键节点,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了几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1、张掖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成违规接受专家评审费问题。2014年8月27日至30日,张掖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成作为市卫生局领导,陪同省卫计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评估以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预评审和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示范县(区市)验收检查组赴临泽县工作期间,提示临泽县卫生局违规送“专家评审费”,并接受临泽县卫生局所送“专家评审费”1000元。经2014年12月12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王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专家评审费已退还。

  2、甘州区工信局违规发放福利物品问题。2013年,甘州区工信局以争取项目前期费用为名,向6家企业收取赞助费18万元存入单位财务帐户,用于2013年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给干部职工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共计86050元,结余93950元。马有祯作为工信局主要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案件调查期间,工信局已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补助86050元,连同余款93950元共计18万元全部退还企业。经2014年11月11日甘州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马有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泽县水务局抗旱服务队队长师福林等6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11月6日下午5时,临泽县水务局抗旱服务队队长师福林、副队长张向军,新华水管所所长刘自彪、职工李兴华,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站长张光利、梨园河水电公司经理李如明等6人,工作期间接受服务对象新华镇文金养殖场王某吃请。经2014年12月15日临泽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师福林党内警告处分,对张向军、刘自彪进行诫勉谈话,对张光利、李如明、李兴华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4、高台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桑吉飞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4年3月22日至28日,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干部桑吉飞到北京参加红色旅游培训班,培训期间由承办单位承担食宿费用。培训结束后,桑吉飞在单位报销差费用时违规报销领取了7天的伙食补助费350元。高台县纪委监察局责令桑吉飞作出书面检讨,退出违规报销的伙食补助费350元,并对其诫勉谈话。

  5、山丹县东乐镇山羊堡村党支部书记钱万福、村委会主任黄立国、文书王文荣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8年至2014年,山羊堡村将集体收入78603元没有入账,坐支57599元用于村集体开支。经2014年11月21日东乐镇党委会议研究,给予钱万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立国、王文荣党内警告处分。

  6、民乐县童子坝河管理处处长马文品擅自驾驶公车和违规操办丧葬事宜问题。2014年4月4日,民乐县童子坝河管理处处长马文品在查看水情时擅自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本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3月31日,马文品在操办其母亲葬礼期间,童子坝河管理处63名干部职工在未收到马文品邀请的情况下,每人送礼金200元共计12600元;马文品在操办丧葬事宜后10日内没有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情况。经2014年11月6日民乐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马文品党内警告处分,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12600元。

  7、肃南县农广校公务接待开支过大等问题。肃南县农广校财务管理混乱,2013年公务接待费开支达54507元;为单位干部职工违规报销论文版面费3400元;为单位干部职工违规支付手机话费7000元。许万隆作为县农广校校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2014年10月9日肃南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许万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2014年10月15日肃南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给予许万隆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县财政。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担当起抓好作风纪律建设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和市委八项要求的贯彻落实,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打消侥幸之心、松懈之念,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坚持依纪依规办事,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和扩大严纠“四风”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