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张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就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张掖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公正司法,努力为建设法治张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司法功能作用是坚持公正司法的核心
人民法院是司法的主体,充分发挥司法的功能作用,是彰显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要通过化解矛盾,救济权利,实现公平正义。要从实现公平正义的高度出发,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通过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推进平安建设。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最大限度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真正实现在维权的基础上维稳。要通过制约公权,维护法律,促进严格法治。将《行政诉讼法》新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要求落到实处,促进行政机关展现政府守法、亲民的形象,助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要通过树立规则,明确界限,维护社会秩序。司法审判工作就是树立规则、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过程。
二、深化司法改革是坚持公正司法的动力
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必须深化司法改革,解决影响公正司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人民法院必须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推进和落实。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裁判结果都应当是法庭调查和庭审辩论后形成的、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必然结果。要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规范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合理确定院、庭长办理案件数量。强化合议庭共同责任制,全面推行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案件记录制度,解决内部去行政化问题,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
要大力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全市法院要在以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推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和司法公开、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并就审判流程、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司法公开等方面研究制定标准化文件,进一步探索标准化工作规律,丰富标准化工作内容,达到公正司法可复制、可感知、可评价、可检验的目的。
三、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是坚持公正司法的关键
人民法院要把司法权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让司法判决更好地体现公正公平。要大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整合现有诉讼服务资源,建立起全市法院上下联动的诉讼服务新平台。让当事人通过网络和电话了解审判流程信息及相关法律规定,还可以要求提供法律咨询、预约法官、接收材料等诉讼服务。要着力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文书上传工作,确保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七日内上网。着力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让当事人通过裁判文书感受到司法的公正,赢得明白、输得服气,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努力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把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防止执行权的滥用和怠于执行。要不断完善网上执行公开栏目,公开执行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执行费缓、减、免的条件和程序,与申请执行人“坦诚相见”。及时公布对被执行人采取的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通过执行信息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积极推进法院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是坚持公正司法的保障
坚持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法院队伍。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要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严格把好“入口关”,建立法官逐级遴选机制,加强法官专业化建设,建立法官职业保障体系。要不断推进司法文明化,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周到细致的诉讼服务。强化廉洁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