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林权流转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促进森林资源增长、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原则,正确引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依法、合理、自愿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实行集约化经营林地,充分发挥林地规模效益。全市规范流转集体林地面积3.23万亩,占集体林改面积82.92万亩的3.9%,流转资金达2787.56万元,促进了我市林业生产向经营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广大林农收益显著提高。
二是林权抵押贷款力度加大。精心部署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林业、金融等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反复讨论研究,积极寻找金融支持集体林权改革的有效途径,引导金融机构立足本地实际,借鉴先进经验,起草了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及细则。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给予最大优惠,加大放款力度,最大限度地缓解林下经济发展融资难问题。至目前,全市累积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72亿元,抵押林地9.89万亩。
三是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通过政府引导、政策鼓励、典型示范,充分整合资金、技术、林地等林业生产要素,创新经营模式,积极培育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为主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市目前注册登记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22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2个),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户1.656万户;发展家庭林场242个 ( 其中:县级林业部门认定的69个);创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省级财政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7个。
四是林下经济稳步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林下经济,广大农民利用退耕还林地、承包或转让的集体林地,突出“特色林果、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立体开发和循环利用的发展模式,全市林下养殖、森林人家、农家乐、森林旅游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和林下经济蓬勃发展,2016年林下经济产值达到2.47亿元。(张掖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