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院加强监督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08.10.2014  17:30

        为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张掖市院把专项行动与开展检察监督业务结合起来,开展了为期十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民生民利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张掖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矛盾化解放在基层,把“保民生、促三农”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和最直接的手段,不断拓展法律监督的渠道和范围,适时派员介入了解涉农案件的办理情况,逐案进行登记并跟踪督办,确保“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检查行政执法案件1200余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案件66件71人,起诉 31件36人,有罪判决2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案件63件64人,批准逮捕10件10人,起诉39件44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余案件正在侦查或审查起诉中。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张掖市院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民生民利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确定了涉农部门为重点监督部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分动员部署、线索排查、整章建制、总结通报等四个阶段,成立了由市院分管检察长为组长,涉农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围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与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安排部署,各县区院也成立了相应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对工作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进行统一部署,有效地配合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在全市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突出监督实效。张掖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相关案件发案规律和特点找准切入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制种企业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盗伐滥伐林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危害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把“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与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找准监督的切入点,拓展监督渠道,突出监督实效。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促进专项工作常态化。张掖市院与张掖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明确了联席会议组织方式和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执纪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情况通报、执法协作机制,确保专项检查活动有序推进。首先,建立信息联络员及报备制度。行政执法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向检察机关报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信息联络员在每月末报送行政执法机关案件信息,避免出现滞报、漏报及不报等现象。其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立分时段、分领域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所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并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直及六县区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水平。最后,建立业务学习交流制度。市院对全市335名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分析全市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培训,对全市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并就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和法律监督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涉及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的收集与固定,与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互交流和学习。
        四是强化职责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为确保“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张掖市院对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市院把案件初核、督促移交、监督立案、批捕、备案审查等各个环节都纳入审查流程管理,逐案跟踪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将移送案件的各个环节纳入绩效考核,各县区院对行政执法机关移交的案件均上报市院备案审查,市院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审查,确保监督案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