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07.09.2015 16:3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明确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是通过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推进环境执法“6+1”工作模式和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多种途径,全面推进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区域环境监管,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强环境监察后督察力度和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三是通过推进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开展环境执法稽查、严格监管责任追究等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和约束环境执法。四是在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各项环保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及公众的监督作用,为执法环境营造社会监督氛围。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和环境执法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执法能力保障,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张掖市环保局—李玉英供稿)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7.09.2015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