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 ——张掖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眸

09.02.2017  17:15

  2016年,“主体责任”成为张掖市的一个热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全市各级党组织以更强担当,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这一年,张掖市坚决革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驰而不息惩治“四风”,查纠顽疾痼症力度加大;

  这一年,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寸土不让,立案查处381件44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件19人,结案3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6人;

  这一年,张掖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监督执纪有力有为……

强化组织协调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2016年,张掖市把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要求作为落实责任的动力源和方向舵,认真组织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专题学、反复学,把明责、定责、督责、问责各环节贯穿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年初,张掖市下发《2016年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为3个方面、46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33个牵头单位和61个配合协作单位,精准定责,层层压实责任。

  2016年,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共计约谈8628人次,其中市级领导约谈832人次;“面对面”廉政提醒约谈2064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462人;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1057人次,开展各类约谈375人次,诫勉谈话41人次,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

  认真贯彻执行《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单位内部及分管领域连续发生违纪问题的11个县级领导班子和4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张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1名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以严格考核追究推动责任落实。

加强党内监督 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之根本。过去一年,张掖市坚持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推进权力依纪依法规范运行的重要抓手,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升党内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效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意识,推进了“一把手”监督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探索和创新市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着力构建市县两级巡察监督体系。张掖市委先后2轮对8个乡镇和42个部门进行了常规巡察,累计发现各类问题线索732个。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移交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47件,目前已办结38件。六县区委派出88个巡察组,对661个村级“两委”和街道社区班子开展巡察,移交违纪违规问题线索538个,立案14件,问责26人。

持续纠正“四风” 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年来,张掖市始终把严肃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坚持教育为先,增强党规党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党章、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促使党员干部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2016年,每逢节假日,张掖市、县(区)纪委先后发送纪律警示微信326次、廉政提醒短信3万多条,持续重申纪律要求,明确“禁止行为”,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红线。

  正风肃纪,久久为功。2016年,张掖市配合省纪委开展春节前联合检查1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明察暗访89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件,处理党员干部9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下发通报19期,曝光典型问题72起133人次。

践行“四种形态” 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2016年,张掖市坚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着力提升监督执纪的科学化水平。

  践行“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是关键。张掖市把“四种形态”贯穿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转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理念,宽严相济、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

  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函询91人、诫勉谈话118人,组织处理111人,警告处分160人、严重警告处分61人。

  一年来,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381件44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件19人,结案3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6人。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处理13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理191人。同时,集中对十八大以来的819名受处分人员进行谈心回访,体现组织严管厚爱,巩固和扩大纪律审查效果。

  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给予党政纪处分396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重处分138人,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效果。

深化专项治理 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

  民乐县新天学区教师钱述昶因违规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肃南县马蹄乡芭蕉湾村以实施草原人畜饮水管道工程为名,违规截留村集体草原生态奖补资金45.6万元,用于购买村委会办公用房。村党支部书记朵玉福、村委会主任常兴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张掖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市纪委牵头,抽调扶贫、发改、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1+16”精准扶贫方案和“两查两保”工作重点,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全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107件,处理16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7人。下发通报21期,曝光典型问题89起136人次。

深化体制改革 提高履职监督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年来,张掖市坚持把改革、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贯穿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全过程,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着力提升开展监督执纪的能力。

  2016年,张掖市按规定程序办理市纪委5名班子成员任免职手续,结合县乡换届调整配备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12名,配齐乡镇专职纪委书记65人和纪检专干130人。采取“综合派驻+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新设立6个综合派驻纪检组、14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全市132个市直部门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张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着力提高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能力。同时,开展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防止“灯下黑”,先后对6名违纪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记者齐兴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