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机关单位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情况

28.08.2014  15:29

   中国甘肃网8月28日讯  据中国张掖网报道 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8月7日对各县区、部分市直部门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开展明察暗访的情况。

   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一是上班迟到。典型有:民乐县总工会主席杨万虎、民乐县司法局支部书记戴多成、民乐县宗教局副主任科员吴滨上午上班迟到;山丹县政务大厅韩晓梅、马金辉、王芳梅、王倩、赵虎、梁蓉上午上班迟到,山丹县东乐乡政务服务大厅人员上午上班集体迟到;市安监局曹宇鹏、市委政策研究室潘红、市文联崔丽娟、市统计局战军、市档案局王琴、市政协办陈文静上午上班迟到;市人口委干部王英杰下午上班迟到。

  二是上班时间上淘宝网、上QQ、看视频、玩游戏等。典型有:高台县教体局许秀芳、孙妙玲,高台县建设局干部罗鑫上班期间浏览娱乐性网页;山丹县政务大厅梁蓉上班时间看QQ空间,王芳梅上班时间看视频,尹然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山丹县国土局清泉土地中心所办证大厅刘彩霞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山丹县民政局综合办公室王继汉上班时间QQ聊天;山丹县县府街社区计划生育窗口工作人员向新芳上班时间在办公桌上择沙葱;山丹县法院审管办主任赵海涛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电脑上玩空当接龙游戏;民乐县政务中心农林水牧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田丽娟、卫生监督所工作窗口工作人员陈志华、药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夏桃花、张秀玲工作期间在网上淘宝;民乐县信访办干部陈建平工作期间在网上淘宝;民乐县工商联副主席刘海霞在网上听歌曲;肃南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科员安勇在市纪委暗访县人社局期间,通过“雪域钓友”QQ群通风报信(告知群友市纪委正在暗访);肃南县红湾寺镇镇政府计生办主任安吉荣上班时间在网上咨询钓鱼用具。

   “三公”方面问题:

  一是涉及公务接待问题。典型有:2014年1月30日高台县法院在兰州两次分别开支招待费776元、265元;2014年2月27日高台县法院开支招待费4765元,其中黑兰州烟6包108元、酒330元;2014年1月23日临泽县政协办支出到市政协办事、省政协汇报工作餐费2020元,2014年2月18日支出到省政协办事餐费2504元。

  二是公款购买烟酒、水果、土特产(礼品)、花卉等问题。典型有:2014年1月28日甘州区人大办在办公费科目中支出酒款5840元(未注明事由);2014年1月9日高台县委宣传部支出烟酒款4600元、2014年2月17日支出红酒及辣椒酱礼盒款1645元;2014年1月21日高台县检察院支出2013年购买花卉款3310元;2014年4月山丹县政府办支出购买花卉款3000元;2014年1月21日山丹县人大办支出红提葡萄款2000元;2014年1月9日肃南县国土局支出水果款2900元,2014年4月9日购买国风干红、黑比诺红酒、干果、饮料等开支1612元,2014年4月22日购买干果、酸奶、饮料等副食品开支850元、667元;2013年8月6日临泽县鸭暖乡政府支付烟酒款3650元,2013年10月22日支付烟酒款5039元,2013年12月17日支付烟款2750元;2013年11月30日临泽县委宣传部购买价值3280元的红枣产品;2013年8月13日临泽县妇联在兰州市南昌路丝路宏顺综合商场购买4000元的土特产品;2013年5月15日临泽县政协办支出红枣产品、白酒、茶叶、日用品、水果等共计13586元,2013年8月26日支出公务接待及外出考察学习用红枣产品3184元;2014年1月16日市残联支出水果款1456元;2014年春节前甘州区新墩镇政府于1月26日、28日两次在新乐超市购买白酒200件,金额72000元,向该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发放一箱,共发放200人;2013年1月22日至同年12月25日,甘州区新墩镇政府分9次在甘州区汇缘烟酒商行、新乐超市、梓福营销策划工作室购买酒共计37704元(未注明事由)。

  三是涉及公务用车问题。典型有:2014年8月7日19:45左右,车牌号为甘G-14895的工商执法车泊停在馨宇丽都西门九间堂茶餐厅门口附近,至暗访人员离开时此车尚未离开。

   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典型有:2014年1月13日,甘州区政协办向8名机关干部职工发放2013年3—12月加班费,共计5500元;2014年1月31日甘州区新墩镇政府分两次向干部职工发放2013年度加班费129600元,其中:第一次发放84000元,第二次发放45600元;2014年8月5日甘州区新墩镇政府分两次发放考核奖72000元,其中一季度发放35400元,二季度发放36600元;2013年12月23日民乐县政府办公室在办公费中支出给市水务局老干部去世上礼1500元;2013年8月2日民乐县法院在办公费中支出双联村立寨门贺礼1000元;2014年1月20日山丹县人大办发放2013年全体干部未休假补助款11000元;2014年7月9日肃南县检察院一次性购买电话机30部,共支出2997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肃南县国土局在张掖市西街延伸段民族嘉园小区租住房一套,面积145.61平米,租赁期限为2013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租金每年5000元;市湿地局购买净水器1台6800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市总工会购买联想电脑4台、打印机4台、办公桌4张、铁皮柜4组、茶水柜1个,共计35120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014年以来,市湿地局先后分3次借给绿之韵生态服务公司(该公司系2014年由湿地局为安置局所属东滩林场12名自收自支职工而成立的)绿化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340757元,用作该公司启动周转资金。

  通报指出,除上述发生的个性问题外,还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公务接待报销制度落实不到位,接待费报销中普遍存在没有公函、接待清单和未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字等现象;二是购买烟、酒、土特产等支出过多;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记账不及时、支出事由不清、报账手续不全;四是一些部门单位财务混乱,存在办公经费与单位食堂经费混合记账,租车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过高等问题;五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部门单位财务仍由“一把手”直接分管。

  通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党委(党组)要专题研究,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对违反财经纪律、“三公”经费开支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检查整改,进一步完善财经制度,对“三公”经费进行全面规范。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