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11.06.2014  11:38

2014年,张掖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环保部2013年11月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将项目审批的各项工作公布于众,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从项目受理、审批和环保验收三个方面公示内容。 一是 项目受理,从项目环评审批受理、试生产受理以及环保验收受理三个阶段全面完善公开信息,力争做到前期把关严,上报材料全; 二是 项目审批,从拟作出项目环评审批、拟作出项目不予审批及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的决定三个方面公示,确保项目审批有依据,过程受监督; 三是 试生产审查,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确定对建设项目是否同意试生产和审查决定方面的公示,保证环评批复和三同时落实到位; 四是 环保验收方面,从项目环保验收资料的公示和组织现场检查的情况确定对建设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和作出验收决定方面的公示,全面做到项目要生产,环保有保障。(张掖市环保局 霍 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