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2.06.2016  14:23

2015年起,张掖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一年来,按照下放权力但不下放责任、精简环节但不放松监管、缩短时限但不降低要求的原则,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强化培训指导和后续监管,及时跟进推动工作落实,走出了一条既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又符合国务院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排部署、切合市情的环评审批改革之路。

张掖市围绕“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总要求,注重从市情出发,按照分区域准入、分类别审批、分层级管理,将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全过程监管的总体思路,按照污染轻重之分将环评项目分为豁免、备案和审批三大类。重点在实行区域差别化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管理、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公众有效参与阳光环评制度、加强后续监管、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个方面积极探索,制定了环评审批改革“1+2”工作方案,组织开发了“张掖市环评审批服务平台”,建立了以审批、服务、监管“三大体系”和“六个窗口”为重点,以“制度+技术”为手段,覆盖市级和六县(区)的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管系统。在确保不降低环评文件质量和审批要求的前提下,共为358个各类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豁免类59个、备案类67个、审批类232个,初步实现了网上办理和电子化监管的一站式服务目标,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 环评受理前置条件并联压减。只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其它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进一步简化了环评受理的具体环节要求,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投资环境。 二是 环评审批流程更趋合理。明确了涉及水利、农林、公路、城市交通和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99类民生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对11个行业的55类项目实施备案管理,使市、县(区)环保部门审批的近三分之一的项目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50类需要审批的项目取消了专家评审环节。通过对建设项目实施豁免、备案、审批分类管理,简化了环评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增强了企业投资决策的自主性。 三是 环评审批时限大幅缩短。审批类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均优化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大大缩减了环评审批时间,提高了效率,方便了服务对象。 四是 项目环评费用明显降低。单个项目环评审批费用比过去平均降低50%左右,企业负担明显减轻。 五是 技术服务和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充实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人员编制,明确了与六县(区)“一对一”的环评技术服务模式,解决了过去一些重污染项目从兰州聘请专家需要提前预约、技术评估需要排队等问题。改革试点开展以来,技术评估可以在4个工作日内进行安排,技术保障工作更为完善。 六是 县区监管能力和积极性普遍提高。将原由省、市审批的近90%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了县(区)环保部门,解决了投资领域权限下放不同步的问题,提升了县区环境监管的效能和工作的积极性。在简政放权的同时,配套制定的审批、服务、监管3大类21项制度,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和环评管理联动机制,强化了建设期的监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了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污染物超标排放、环评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了简政放权但不放松监管的目标。 七是 环评审批的透明度逐步增加。将审批内容、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内容全部公开,实行“阳光审批”,通过审批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管”,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全部纳入电子监管和实时监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工作人员的责任一目了然,系统会立刻报警“亮红灯”,把审批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实现了“让群众明明白白办事”的承诺。 八是 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有效提升。环保部门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上门服务,定期与发改、交通、水务、农业等重点项目对接,提前介入,督促加快编报环评文件,找出制约审批因素,实施精准服务,为企业顺利开展环评工作、正确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提供指导和帮助,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张掖市环境保护局—杜明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