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多措并举全面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11.12.2015  18:43

张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取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现场督、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措施,截止12月9日,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8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值为42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值为23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6.1%。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到2015年省政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值,可吸入颗粒物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特别措施控制目标值任务。

一是道路扬尘整治效果明显。 公安交警、建设、运管等部门密切配合,设立固定检查点2处,流动检查组1个,昼夜检查渣土车道路遗撒行为,采取“一违三罚”处罚措施,共查扣渣土车260多辆,处罚38000余元,违法记分340分。对在甘州区境内230多辆从事砂石料、渣土运输的车辆,强制进行密闭车厢改装和车牌放大号安装。新购置洒水车辆4台、高空喷雾抑尘车2辆,集中管理和使用园林、城投、市政等单位10辆洒水车辆,采取定人、定车、定时间和包路段的“三定一包”办法,进一步拓展道路洒水覆盖面。新购置机械化湿法清扫车2辆,增加机械化湿扫路段里程、面积和湿扫作业频次,城区范围内道路主干道湿扫率达到80%以上。

二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面展开。 建设部门建立分片管控机制,成立巡查小组,采取不打招呼、蹲点观察、日夜巡查等方式,对184个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和高频次督查巡查。对8个项目采取停止施工用电的方式强制停工,责令其整改;对84家施工企业下发了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对措施不力、动作较慢、整治标准不高的31个项目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各类道路管道开挖工地设置标准围挡20处,回填硬化27处。

三是裸露土壤及堆场扬尘污染得到控制。 对城区裸露土地及堆场物料实施绿化、围挡、洒水、覆盖等措施,累计设置围挡20000米,覆盖裸露土地面积13.5万平方米。扩大城市绿化、水面、湿地和铺装面积,未铺装道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铺装、硬化、表面固化,使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75%。每月集中组织开展4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老城区和滨河新区共安装垃圾箱1000个,新增摆臂式垃圾运输车4辆,配套压缩车4辆、人力三轮垃圾车200辆,垃圾斗50个,累计整治垃圾点、渣土堆50余处,清运垃圾渣土1.25万吨。

四是燃煤污染治理步伐加快。 年内已完成城区17家32台639蒸吨燃煤采暖锅炉淘汰任务和21户24台23蒸吨经营性燃煤茶浴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同时,对重点区域的燃煤锅炉冬季用煤进行了公开招标和采购,采购煤炭灰分小于15%,硫份小于0.6%,并对城区8家煤炭经营场所煤质进行了抽检,确保了冬季优质煤炭的销售和使用。

五是面源污染整治成效显现。 采取疏堵结合、强化监管的方式,积极引导露天烧烤摊点入店经营和使用清洁能源,出动执法人员942人次,检查店内烧烤经营单位192户(次)、露天烧烤摊点186户(次),督促45个烧烤摊点进行煤改气改造,取缔露天烧烤及店外烧烤摊点200处。强化宣传和倡导,号召市民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共发放宣传彩页15000多份,张贴禁燃宣传通告8000多张,出动检查人员1200多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256户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2起,制止违规燃放行为1589起,行政罚款1.1万元。对督查发现的28起随意焚烧垃圾秸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是 综合督查工作扎实有效。 市、区环保部门抽调54人分成14个督查组,对市直有关部门和甘州区各部门、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不间断、高频次的三级督查。督查组采取“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形式,前后开展了五轮督查,对督查发现的161个问题,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进行书面通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力促问题整改。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市建设局、甘州区工信局、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约谈。(张掖市环保局—李玉英、克选、许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