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入高速通道

02.03.2016  09:27

  《张掖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出台,这标志着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步入高速通道。

  精心谋篇布局,优化顶层设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彰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政府层面制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2016-2020)行动计划》,明确分阶段推进的任务和实现的目标。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赢得全市上下支持。争取列入全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争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排头兵。抓好全程跟踪督导,高起点起步、高质量运行,确保取得实效。

  狠抓平台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整合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保障民生各项资源,建设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重点发挥县级法律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功能,打造四级联动的实体平台。加强虚拟平台建设。发挥“智慧司法”系统优势,联通政法系统各类网站资源,改造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张掖公共法律服务网”,逐步实现与手机、电视终端联动,形成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对接互通、线上线下交汇融合的法律服务机制。构建“三支队伍”。形成政法专职队伍、法律服务专业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共建形式,共同支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厦。

  紧贴群众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依托现有法律服务资源,向社会提供“八大类”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即培育公众法治信仰的法治宣传教育项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援助项目、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法律顾问项目、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律师和公证等法律服务项目、维护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项目、健全完善诚信建设的司法鉴定项目,推进平安建设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项目等,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高效精准。

  强化政策支持,完善保障措施。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财政扶持保障的重要工程予以支持。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将基本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驻点服务补助等制度,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加强协作沟通,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转型升级、集约发展的有效载体,作为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的一项大事,作为创新驱动发展和“法治张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衔接配合,释放法律服务资源的现实能量;建立自上而下的督查考评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系统绩效考核范围,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