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调研张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情况

11.08.2014  19:47

        

8月7日至8日,由省民政厅办公室、救助处相关同志组成的调研组到张掖市调研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情况。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民乐县团结巷社区、东街社区和高台县南化镇、巷道乡,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入户走访低保对象、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议等形式,全面了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建设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的意见,听取低保对象对做好低保工作特别是提高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的建议。

自去年以来,该市紧紧围绕工作机构健全、政策机制完善、操作程序规范、资源信息共享这一目标,积极探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运行机制。一是建立了核对机构。市、县区均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中,市级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人,目前已调入1人,其余4人的遴选招录工作已结束,正在办理调动手续。县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3名,实际到位工作人员17人。编委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所辖人口数量,配备专职核对工作人员2-4名。二是健全了核对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张掖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等27个成员单位在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相应职责和义务。各县区也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核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部门协商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促进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核对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张掖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核对范围、核对内容、核对方式、核对程序以及工作规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均出台了《核对办法》。根据核对内容和实际情况,形成了分类别、分时限、分形式的核对流程。明确规定核对工作要按照“申请-承诺-授权(委托)-核对”的程序进行,没有救助对象申请授权或委托,不能启动核对程序;另一方面,建立信息保护措施,确保居民家庭或个人的相关信息不外泄、不滥用。同时,对有异议的核对结果建立了相应的申诉、重核等纠错机制。三是搭建了手工核对平台。在目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核对系统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该市各县区在乡镇(街道)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由民政局组织人员深入核对机构成员单位分别对申请救助家庭人员户籍、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逐项开展信息核对或由职能单位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民政部门所需信息进行手工核对。通过核对信息,相对准确地掌握了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时清理清退了一批已就业、领取养老金、或有法人登记、拥有车辆和多套住房、存款等收入状况发生好转的低保对象,有效杜绝了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确保了低保政策更加公平、公正。目前,该市通过信息比对,共清理低保对象1027人,新增10户22人。(张掖市民政局      王兴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