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出台湿地建设资金筹集管理意见

30.10.2014  12:27
    为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努力构建完备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体系,张掖市委、市政府近日研究出台了张掖黑河湿地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的意见,对筹措湿地保护和建设资金作出了新的规定。
    意见指出,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湿地保护和建设、推动宜居宜游首位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抢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生态、湿地建设项目资金,加大湿地保护和建设力度;要本着用湿地保护成果反哺湿地保护源头的原则,积极筹集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和建设,今后,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每年要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专项用于湿地保护与建设。(张掖黑河流域湿地管理局  杨光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