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8.11.2015  07:27

    兰州晚报讯(记者华晓婧)11月26日,本报报道了会宁县张女士新买的电动车只能跑39公里,4个月换了4次电瓶的消息后,11月26日早上9时许,张女士与商家一同对电动车进行检测。电动车在充满电的情况下,行驶的路程仅为64公里,与说明书所示的公里数出入较大,原本答应更换电瓶的商家,对此不管不顾。

    11月26日一大早,张女士来到兰州国际摩托车汇展中心日普电动车销售处,充电完成后,商家进行了实地检测,从中心出发后选择市区内较为平整的路段行驶,途经南河道行驶至南面滩加气站附近时,发现电动车明显电力不足,随即驶回中心,当时里程表显示为64公里。这与25日商家所说的80公里有出入,但商家以快下班为由,不再进行检测,并称电动车的实际行驶路程并不能完全依据说明书提供的范围。之前答应更换电瓶,现在商家完全否决,答应补开的发票也迟迟不见踪影。无奈之下,张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