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好人精神”重在薪火相传

21.04.2016  07:30
    近年来,随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兰州涌现出一大批“兰州好人”:见义勇为的魏玉川、助人为乐的田种山、闲不住的活雷锋王凤福、爱管“闲事”的张建民……他们以不同的生活阅历、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好人事迹,不断丰富和诠释着“好人”这个简单词汇的丰富内涵。这些好人好事所展现的,不仅仅是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更是为转型跨越发展积蓄变革的“正能量”。

    弘扬“好人精神”最重要的是薪火相传。评选“兰州好人”、宣扬先进事迹,就是要在全社会宣扬“好人精神”,让践行“好人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好人精神”是我们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传承下去,让好人的群体不断扩大。鲁迅先生曾说:“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孔融让梨”、“二十四孝”等在今天依然指引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说明“好人精神”是不断传承的。在当今社会,“好人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引领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标杆,大力弘扬“好人精神”,不但能助力和谐社会建设,为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添砖加瓦,而且还能转变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积蓄社会变革的力量。为此,我们必须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好人精神”的潮流,让更多的人为“好人精神”所感召,自觉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气。

    弘扬“好人精神”,要加强对“好人”权益的保护,不能让“好人”吃亏。“好人精神”不能以物质价值来衡量,但一个成熟的社会应当让“好人”从精神层面到物质层面全面受益。我们要加强对各类“好人”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精神奖励的同时提高物质奖励的比重,加强对先进人物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生活中存在一定困难的先进人物可以进行适当地照顾,激励其他社会成员“行好事、做好人”,形成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弘扬“好人精神”,要引导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向善,更要突出重点。笔者以为,校园应当成为弘扬“好人精神”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校园是社会的镜像,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在校园内处处彰显“好人精神”,对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能产生有力的带动作用。青少年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期,更容易接受“真善美”的事物,并在日常的生活中践行之。在新一轮的教育体制改革中,不但要推动教育模式由传统的应试教育向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更要增加德育在教育内容中的权重。曾有人言: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支撑,一个人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越深厚,其对社会的危害有可能越大。因此,让“好人精神”进校园,将道德教育摆在青少年成长的突出位置,对于“好人精神”的传承具有重要的意义。

    “兰州好人”已成为兰州市一道亮丽的风景,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好人精神”更是一个历史的坐标。我们要通过更进一步的宣传和挖掘“兰州好人”的精神实质,动员广大社会成员人人向善、人人行好事,为“好人精神”的薪火相传打下最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