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工作——白银市院出台政治优先评价标准

30.12.2019  17:53

      近日,白银市院出台《白银市检察机关政治优先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从领导班子、检察队伍、检察业务、机关党建、意识形态、规范司法及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落实政治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评价标准》共五章三十四条。
      《评价标准》对领导班子主要从九个方面进行政治评价。
      政治方向方面,是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理论武装方面,是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固定学习制度并落实到位。政治领导方面,是否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服务大局方面,是否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政治立场方面,是否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主动提供更多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科学决策方面,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选人用人方面,是否严把政治关,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选用干部。政治纪律方面,是否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制度,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主体责任方面,是否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班子及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评价标准》对检察队伍主要从八个方面进行政治评价。
      理想信念方面,是否把理想信念体现在推进检察事业、干好本职工作当中,能够经受各种风险考验。对党忠诚方面,是否旗帜鲜明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规矩方面,是否在检察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宗旨意识方面,是否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在检察工作中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治担当方面,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坚决,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来、顶得上去,善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政治生活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职业操守方面,是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职业价值取向,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注意维护检察人员良好形象。纪律观念方面,是否严守党纪党规和检察人员各项检令检规,模范践行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家风。
      《评价标准》对检察业务主要从十一个方面进行政治评价
      党的领导方面,是否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同时,善于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来维护和促进党的绝对领导地位。检令畅通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省院“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12345”新时代白银强检工程。政治效果方面,开展司法办案和诉讼监督是否首先考量政治效果,有无该请示未请示、该报告未报告相关情形。聚焦大局方面,是否办案不忘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对重点案件能够精准识别、标注,精准区别处理。服务发展方面,是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办理精品案件,为加强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政策供给和有力司法保障产品。维护稳定方面,是否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坚持在法治轨道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民生检察方面,是否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根植于司法理念当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立检为公方面,是否将客观公正作为履行职能的基本立场,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确保无辜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诉讼监督方面,是否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司法办案方面,是否树立精品化办案意识,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制度建设方面,是否能够在健全完善检察制度机制的同时,注意发现剖析面上问题,主动做好报告通报工作,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
      《评价标准》对其他事项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政治评价
      机关党建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各级党组织打造成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意识形态方面,是否落实党组主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按照“三同步”要求对检察阵地实现严格管理,有效防止发生负面涉检舆情事件。从严治检方面,是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格执行“四责协同”机制,坚决反对“四风”,严防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推进司改方面,是否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压紧压实办案责任,确保三类人员各司其职、各项检察工作高效运转。规范司法方面,认真落实案件评查、流程监控、办案通报、劣案追责、业务约谈等制度,有效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检察公信力。队伍素能方面,是否按照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将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实现检察队伍专业素能明显提升。
      《评价标准》还强调了评价结果的运用,明确政治评价标准是对人、对案、对事的第一评价标准,政治评价标准在所有考核评价体系中具有优先性。政治评价标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使《评价标准》成为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