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资金活化古村关键是利益共享

13.07.2015  14:05

  《佛山首批特色古村落一村一品活化升级策划指引》(征求意见稿)出炉。该《指引》分析了首批13条古村特色,并为其“量身定做”升级方案。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王建军坦言,佛山的古村活化还未真正让社会资金融入,距离“体验”二字,还有很大的距离。

  由于风吹日晒雨淋和岁月的侵蚀,或因历史悠久而失修,古村落在不经意间就极易被埋没消失。作为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除了对其进行书面化记载,需要加大保护力度。古村落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由政府出资来加以保护则顺理成章。不过,古村落是属于村民私人所有,如果全由政府出资保护修缮,在公共财政层面上有不公平之处。事实上,政府也拿不出足够多的长期资金投入。

  这些百年古村落和文化艺术都很精美,通过开发利用能带来不菲的经济效益,吸引民间资金参与抢救修缮大有可为。文化基金会、文化促进会甚至企业家和商人,不但资金充足还有钱生钱的本领,让他们投入并按照市场规律去运作,看起来不具备再生能力的古建筑,往往会有出乎意料的效果。政府可以出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政策,充分调动企业、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各级参与。

  社会组织、企业家和商人还能买下部分古村落,以实现更长久的保护和稳定的收益。不过与开平碉楼一样,古村落房子的后人之所以在产权问题上纠结,是因为担心移交出去后利益受损:或者因为过度开发被人为破坏,搞不好连“”都无得剩;或者因为只知道用来赚钱,赚到盘满钵满,自己却分不到一杯羹。政府应通过托管形式,并建立开发所得利益与房子后人共享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共享机制不宜一刀切,应根据不同情况实施“一楼一策”。勒流黄连的百年洋楼,通过远亲租下来花100多万元重新修葺,变为私房菜馆的做法,就是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