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施暴引敲响警钟 美国如何整治校园暴力?

28.06.2015  11:41

  近来,国内外多起青少年施暴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国内如浙江庆元4名初中生将一名小学生关在黑屋里殴打,用绳拴脖子、用烟头烫身体;国外如美国洛杉矶12名高中留学生对两名女同学拳打脚踢、扒光衣服拍照、用烟头烫伤乳头。

  上述案例使人们意识到,校园暴力已经成为多国面临的顽疾,且呈现低龄化等趋势。其他国家对这类案件的处置有什么不同及可借鉴之处?

  就美国校园暴力状况,记者采访了多次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美国刑事辩护律师邓洪。

   电脑时代霸凌频发

  邓洪从业18年来,处理过大量青少年和留学生刑事案件,不少牵涉校园暴力。据他了解,美国校园霸凌案例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左右开始增多。

  “在80年代,一般认为美国人对孩子的教育属于比较开放式的。有时候小孩子在校园里玩闹甚至是恶作剧,美国的家长经常会说,‘kids will be kids’(孩子终归是孩子),对孩子的行为都不会太介意。但是,80年代中期的研究、特别是心理学研究显示,学校霸凌事件越来越严重。

  研究显示,校园霸凌案例增多的主要原因是电脑时代来临,“孩子们都在玩暴力电脑游戏,缺少社交及社交技能训练”。

  邓洪说,电脑时代来临过程中,美国社会更加多元化,而问题也随之出现。例如,一些儿童对残障、拥有不同肤色或不同宗教信仰的同学进行嘲笑,甚至暴力相向。

  上世纪90年代,美国校园霸凌发生率达到高峰。当时统计显示,每3个学生中就有一人受过同学欺凌。

  邓洪说,校园霸凌事件日趋增加,使当时的学生分成两类:受欺负的同学和欺负人的同学。双方各自结成帮派,频发冲突。华裔学生帮派“华青帮”80年代在洛杉矶与拉丁裔学生帮派多次冲突,就是学生间“以恶制恶”现象的典型案例。

   校园枪案敲响警钟

  由于美国宪法修正案赋予民众持枪的权利,个别学生持枪进入校园,制造震惊全美的血案。

  1999年4月20日,两名学生持枪进入科罗拉多州哥伦拜恩高中,枪杀12名学生和1名教师,造成另外24人受伤。时隔一年后,加利福尼亚州斯托克顿发生校园枪击案,5人死亡。

  警方调查发现,上述两起枪击案中,行凶学生都是校园霸凌受害者。他们由于在学校被其他学生欺负,精神受挫,以杀人作为报复。

  上述校园血案促使美国社会反省枪支泛滥问题,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校园霸凌现象。邓洪说,校园枪击案敲响了警钟,使人们认识到,校园霸凌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受欺负的同学可能产生严重自卑心理、甚至自杀倾向,或者萌发报复念头、做出过激行为;欺负人的同学由于法律不健全、惩罚不严厉,可能愈加无法无天,逐渐目无法纪,长大成人后经常触犯法律。

   多层立法加强惩戒

  在美国社会各界要求正视校园霸凌问题的呼声下,联邦政府和各地州政府纷纷加强立法,从多个方面遏制校园暴力行为。据邓洪总结,相关举措主要包括:

  第一,降低霸凌行为认定标准。除动手打人、吐口水、故意推搡、拍裸照等行为外,联邦和地方政府一系列立法还把言语辱骂、口头威胁和在公众场合故意嘲笑他人残障、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等行为认定为霸凌行为。美国法律近年还规定,在社交媒体和网络辱骂、攻击或披露同学隐私,也构成霸凌行为,通常称为网络霸凌。

  第二,学校对校园霸凌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联邦政府规定,学校必须提供举报霸凌事件的渠道,而教职员一旦发现这类行为必须举报;学校对被举报的霸凌事件必须进行调查;学校须对欺负他人者采取积极干预措施,轻者口头警告,重者开除学籍。

  第三,加强父母管教子女的责任。如果学生欺负同学,学校会马上要求其家长开家长会;如果未成年学生因霸凌行为而被送到青少年法院,父母也要一起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法官认定孩子霸凌行为与父母不法行为(如吸毒、酗酒)有关,法官可以把孩子的监护权转移到寄养家庭;如果父母管教不当,法官会要求父母上训导课程,学习如何合法管教子女;如果子女的霸凌行为造成他人受伤,父母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加强对霸凌行为的刑事惩罚。对未满18岁的校园暴力涉案者,法院通常以辅导警告等方式处置。但如果后果严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当作成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

  第五,严惩霸凌同伙。根据犯罪心理学“同伙壮胆”理论,联邦法律引入“共谋杀人罪”:同伙即便没有直接参与杀人,也要与杀人者共同承担谋杀罪。这一“共犯连带”原则同样适用于霸凌案件,即便只是帮凶,也与直接欺凌他人者同罪。这对遏制暴力犯罪起了一定的作用。

  邓洪说,中国目前校园霸凌现象日趋严重,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相对滞后,需要从“长远发展的高度”来正视问题并着手解决。“霸凌事件愈演愈烈,可能导致孩子未来走向两个极端:受欺负的孩子自卑,欺负人的孩子无视法律。这两种情况对社会未来发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郜婕)(新华社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