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完善资金管理引导民航事业发展 奖励新增航线
09.11.2016 21:12
本文来源: 甘肃新闻
中新网兰州11月9日电 (杨娜)甘肃省财政厅8日披露,为提升民航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民航客货运输业快速发展,甘肃出台办法,完善资金管理。
2013年甘肃制定出台《甘肃省航空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了甘肃省航空市场的发展,2015年兰州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800万人次,全国机场排名提升至第30位。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资源条件等,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民航运输市场能力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甘肃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出台了《甘肃省民航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专项补贴资金年度规模根据民航运输发展情况确定,客运航线专项补贴资金由省级和兰州市财政按照8:2比例共同承担;货运航线专项补贴资金由省级、兰州市和兰州新区财政按照5:3:2比例共同承担(兰州市和兰州新区财政承担部分仅用于兰州中川机场)。
对于专项资金的退补机制,《办法》同时作出规定。专项资金属扶持性补贴,航线培育期一般为两年,实行退补机制。在客运方面,对省内各机场新增国内、国际(地区)客运航线的航班,调整机型、增加密度的航线航班,航空公司在省内机场新增驻场运力,与民航客运有关的多式联运以及航空公司增量贡献等进行补贴和奖励。
而在货运方面,对在兰州中川机场新开辟国内、国际(地区)货运定期航线,与民航货运有关的多式联运进行补贴。
该《办法》的出台,将对甘肃进一步强化航空物流基础功能建设,快速联通国际市场,无缝对接全球产业链,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升对外形象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本文来源: 甘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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