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可在本地提取住房公积金

18.10.2014  03:39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文瑞)连日来,住房公积金系列“新政”引发各界关注,10月17日,市民李小姐向本报记者咨询,“我和先生去年在西安结婚买了一套70平米的商品住房,但我的户口和工作关系现在都还在兰州,购房时没及时提取使用我的公积金,不知道这样复杂的异地购房情况现在还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对此,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关于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一直在正常办理,只要是“购房合同”在2年内、或“房产证”在1年内的商品房购买人,都可申请提取。类似李小姐的情况,需要准备的申请资料包括她本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30%的付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以及李小姐配偶的户口本、两人关系证明即可。

    另外,异地购房后,需同时提取配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的,相应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