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医保结算 初步实现全省在海南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0.06.2015  10:05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工作座谈会上,我省各市州与海南省社保局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此举意味着我省初步实现各市州异地安置在海南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省人社厅于2010年11月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由于我省冬季严寒和海南省长夏无冬的气候特点,海南省是我省异地安置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省直医保和兰州市分别于2012年7月和2013年8月,实现异地安置在海南省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为方便全省各市州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切实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垫支费用多、报销周期长问题,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今年联合下发《关于全省异地安置在海南省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的意见》。今天,我省各市州与海南省社保局正式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今后对我省异地安置在海南省参保人员住院的,各市州医疗经办机构须及时登录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按照本市州待遇支付政策规定审核结算住院费用,并及时将结算信息录入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由海南省社保局通知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成后,将由省级异地就医结算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异地安置在海南省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记者沈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