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组织开展黑河湿地湖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5.02.2016  09:47

按照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估暂行办法》“项目实施县(区)要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湖泊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规定,张掖市组织开展2015年张掖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了认真做好2015年张掖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实施县区对黑河湿地湖泊项目资金的效益性、效率性和经济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绩效评价取得较好结果,赢得国家2016年对张掖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给与更多资金支持。

一是认真研究,做好自查。项目实施县区对照《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生态环境效益绩效评价明细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投资财务明细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与评分方法》等,从生态环境效益、投融资效率和管理效力三个方面对2015年实施的11个具体项目进行自查评估,对照《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纲》编制自查报告。二是查漏补缺,加快进度。按照《张掖黑河湿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度实施方案》和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项目实施政府督促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查漏补缺,确保于2月底前完成绝大部分建设任务。三是加强协调,共同推进。项目涉及的财政、环保、发改、水务、林业、建设、湿地等部门和县区建立相关的协同管理机构,加强部门合作,协调做好项目的指导与管理,配合做好黑河湿地湖泊项目的各项工作衔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张掖市环保局—李玉英 车宗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