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坚”整治行动

07.06.2018  10:42

  原标题:我省开展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坚”整治行动

   中国甘肃网6月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金奉乾) 针对我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存在登记发证率不高、登记管理不规范、排查整治不到位、行政处罚不严谨等突出问题,甘肃省食药监局于6月6日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坚”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6大重点

  取缔无证生产的问题。依法取缔未取得登记证而长期从事生产经营白酒、食用油、豆制品、面制品、肉制品等食品的小作坊。

  整治生产环境条件差的问题。主要是生产场所及周边环境条件恶劣,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简陋缺失,生产工艺流程不合理、人流物流交叉污染严重等。

  整治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问题。主要是进货渠道不固定、索证索票不齐全、进货查验不记录等。

  整治高风险食品小作坊。重点整治生产加工白酒、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以及生产相对集中、覆盖面大、受众面广的小作坊。《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所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整治“黑作坊”的问题。查处取缔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原料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料、超范围超限量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推行“负面清单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此次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坚”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是:全面排查登记,取缔无证生产,实现小作坊登记管理率100%。对长期无证生产经营且生产环境条件恶劣,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小作坊,要依法关停取缔。对符合条件的必须进行登记发证,建立“一坊一档”,推行“负面清单”,实现食品小作坊登记建档率100%。采取市场倒逼方式,禁止流通环节销售食品小作坊产品,餐饮服务单位仅可使用经定量包装的具有传统和民族特色的食品,经营单位违法销售使用小作坊产品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地下“黑作坊”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或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特别突出面制品添加硼砂、利用双氧水及工业火碱等有害物质发制漂白水产品、肉制品超限量添加亚硝酸盐、使用病死猪肉、添加吊白块生产食用腐竹、“地沟油”加工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强化服务理念、督促改造升级,实现小作坊整治规范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