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院“五措并举”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29.12.2015  12:35

        “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金塔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县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全县党政机关参与、主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是命名先进单位,增强创建影响。年初,金塔县委召开廉政教育大会,县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在2014年度创建活动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的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局命名为“2014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并颁发牌匾。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向先进看齐”的氛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调整领导小组,扩大创建范围。因工作调整和人事变动,县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调整县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县委书记方学贵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宏军、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文平任副组长。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7个调整为47个,扩大了创建活动范围,将“创建活动”的对象扩大至全县各党政机关。 
        三是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县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向全县党政机关印发了《2015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标责任书》,发放了《关于创建2015年度“职务犯罪预防先进单位”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创建要求、创建目标,提高了全县党政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转变创建方式,增强创建实效。首批“创建活动”创建程序分为初步评选、考核验收、公示公告、审批命名4个阶段进行。2015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方式进行转变,即变被动创建为主动申报。止目前,16家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了申报,上报了创建资料,进一步增强了各党政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加强联系沟通,确保创建效果。县委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材料后,确定专人对申报单位创建资料进行了考核,结合督查情况和查缺补漏情况,对申报工作进行了逐项量化评分。与纪委联系沟通,对申报单位是否有违纪问题进行了对接,经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县委政法委、县国税局、等5个单位命名为“2015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