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开展重点污染源企业交叉执法检查

08.04.2016  11:0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不断提升全市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业务能力,3月10日至25日,市环保局抽调县(区)环境监察大队长和市、县环境监察业务骨干,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对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含国控企业)、县(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和2015年清查出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

为确保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3月9日,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就工业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要点和在线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要点进行了业务培训。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省环保厅“三不四结合”的工作方式,坚持“细、严、实”的标准,重点检查了企业环保设施及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信息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交叉执法检查,有力地打击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同时,也促进了各县(区)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通过对比,查找了平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不足,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能力、执法程序的规范化、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锻炼和提高。(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