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07.07.2014  12:0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4】20号)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入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省老龄办近日下发《甘肃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本次创建活动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重点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涉老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窗口行业、社会组织和为老服务组织中从事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岗位上开展。活动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管理规范为标准,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创优为重点,坚持为老服务、重在基层、社会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内容有制定标准、公开承诺、岗位争创、特色活动和群众评议。

        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5月);创建实施阶段(2014年6月—2015年7月);评选表彰阶段(2015年8月—12月)。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省上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要求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组织和评选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部门、行业和地区的不同特点,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发展任务,分别提出创建活动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老年人优待法规政策,规范服务,加强管理,督促各优待服务场所和窗口开展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纳入部门、行业目标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督查和奖惩制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对“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扩大“敬老文明号”创建带动示范效应,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助老氛围。(省老龄办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