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政府强化“四项措施”集中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25.06.2015  14:09
甘肃省酒泉市政府强化“四项措施”集中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全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酒泉市政府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上下联动,持续发力,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促进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落实。市安委会成立了由李丽副市长为组长,能源、国土、安监、各产煤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8名业务骨干,成立5个驻矿排查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严格、细致、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 按照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查清隐患、全面组织整改、全面落实责任和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的总要求,产煤县定期召开协调会、联络员会议,分阶段、分层次、拉网式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先后成立5个排查组,突出露天煤矿的边坡治理、道路运输、采空区、自燃发火区等和井工矿井的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防灭火及职业安全健康等重点工作,逐矿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 “五落实”。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逐个系统、逐项逐条对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加强质量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日排查制度,列出隐患清单,建立管理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推进隐患整改有序推进。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 在隐患排查上,始终坚持“打非治违”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检查隐患与跟踪整改相结合,企业自查与市县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相结合,集中拉网式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在监管执法上,突出日常安全措施落实、煤矿安全集中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复产复工验收、职业卫生等重点环节,严把“准入关”、严格“程序关”、规范“备案关”。各县安监局严格加强监管执法,严格实施停产整顿和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 在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成立三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季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合督查一次,对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迅速反馈当地政府和企业,及时明确责任单位,实施重点挂牌督办,全程跟踪一抓到底,强力推进各类隐患在规定时间内真正排查治理到位。排查行动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开展联合检查7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3次,检查煤矿10次、31处矿井,责令停产停工16户、关闭退出15户;下达现场整改通知9份、限期整改指令3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份;共查出一般隐患43条,已整改36条,其余7条按照整改方案,正在加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