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工作

11.03.2015  20:08

      在纪念《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四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开展好《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会宁县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全文发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建立网络长效机制。三是印制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汇编》1000册,并向生产建设单位和发改、国土、工信、林业等部门进行发放。四是积极开展了“进机关、进单位、进基层”宣传活动。五是3月1日,在水务局办公楼前设立集中宣传会场,悬挂宣传10条标语,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宣传画册5000份,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会宁县水土保持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