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出系列“法治大餐”
让宪法精神根植人心
本报记者 尤婷婷
“12·4”是国家宪法日,全省各地从12月2日起陆续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为期一周的时间里,“法治大餐”次第呈现,以期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
突出领导干部重点,抓好宪法学习教育
“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地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宪法活动,重点学习领会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的示范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座谈交流、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集体诵读等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做到乡以上全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宪法,原原本本通读一次宪法,撰写一篇宪法学习体会,自觉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在“12·4”当天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紧密结合实际,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积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学习宣讲培训。
围绕青少年群体,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各地中小学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集中全校师生集体诵读宪法,安排学生代表进行演讲,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各级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学生广泛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组织各学段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
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组织开展宪法宣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面向社会公众,扩大宪法宣传教育面
“宪法宣传周”期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举办首个公众开放日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社矫中心、戒毒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结合实际向公众开放,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宪法宣传教育。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各市(州)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根据宾馆、酒店的特点和客观条件,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和公益广告,在客房和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文本,供客人学习阅读,在公示栏、宣传栏、广告栏等适宜的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画等,推动宪法宣传宾馆、酒店全覆盖。
组织开展“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省司法厅与酒泉市在肃北县开展赠送蒙汉双语宪法文本、请专家学者举办宪法讲座、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文艺演出等活动,强化爱国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
组织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在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交场站等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让公众随时接受宪法宣传教育。
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村(居)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引导村(居)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一次宪法学习专题党课;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村(居)开展一次宪法宣讲;在每个村(居)设立宪法宣传教育阵地,成为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的窗口;利用地方戏、文艺节目、农民画、剪纸等,创作一批适合家庭学习传唱的宪法法治文艺作品,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
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据了解,活动开展期间,我省还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展播活动。12月1日起,在兰州中川机场候机厅大屏、兰州市张掖路步行街大屏连续滚动播出为期1个月的宪法公益广告。
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省司法厅依托今日头条,以详情页形式设计宪法宣誓网上签名墙,在兰州推荐页、全省本地频道、全省子频道信息流全方位宣传投放。12月1日至12月底,省司法厅依托省广播电视总台,在农村广播频道开办《宪法宣传进行时》栏目,同时在全省86个县市区转播,向全省2600多万城乡居民普及宪法法律知识。
(原文链接:http://szb.gansudaily.com.cn/gsrb/201812/04/c97861.html)
来源: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