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驻在式调研纪实

21.02.2019  12:01

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百姓身边走进群众心间

司法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驻在式调研纪实

    □ 法制网记者 周斌


    2月15日上午9时许,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里,一名群众正在咨询家庭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问题,人民调解员赵大姐耐心地接待、解答……


    此时此刻,不远处站着4个人,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一切。原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邓甲明带队调研来了。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搞陪同接待,邓甲明来了次单刀直入的调研。


    这次调研,也拉开了司法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驻在式调研的序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司法部部长傅政华的要求,2月15日至17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会同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公证协会组成9个调研组,深入北京、江苏、河北、湖南、吉林、安徽、湖北、甘肃、云南9省市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问题,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深调研


    “如果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利益诉求,首先想到找朋友一起上门‘讨说法’的,请举手。


    在场40多名群众,无一举手。


    “首先想到找党政领导或通过信访解决的,请举手。


    现场有4人举手。


    “首先想到找律师、法律顾问、司法所或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决的,请举手。


    刷!绝大多数人都举起了手。


    一位老人激动地说:“不花一分钱就能得到送上门来的贴心法律服务,以前想都不敢想。


    这是2月15日下午,司法部赴江苏调研组到徐州邳州市八义集镇苗楼村司法行政服务站调研,与当地群众互动时发生的一幕。


    调研组成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到徐州调研的所有点,都是调研组随机选择的,调查问卷也是调研组随机找群众回答的,力求真实了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走访乡镇街道、深入村居社区,查看卷宗、电话回访,座谈交流、调查问卷……各调研组到达目的地后,马不停蹄,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基层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赴云南调研组走访调查了13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召开座谈会10次;赴甘肃调研组走访了4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个乡(镇)司法所、3个行政村(社区),召开了3次座谈会;赴安徽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赴吉林调研组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开展突击夜访;赴湖北调研组冒雪深入贫困山区,详细了解村民法律服务需求……


    调研期间,湖南省株洲市一直下雨,司法部赴湖南调研组冒雨在湘赣边界深入调研,走村入户进企业,既看到了株洲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也对跨边界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如何更好为群众服务进行了深入思考。


    早出晚归,司法部赴河北调研组深入邢台基层一线,与广大干部群众、村居法律顾问、法援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面对面交流。在回京的G656次列车上,调研组就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以下简称“三率”)分两路对旅客进行了随机调查。在调查的10名旅客中,有9人表示遇到法律问题首选寻求律师帮助。


    调研显示,各地普遍建立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均开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及时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大量法律问题,各地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三率”保持较高水平。


    全业务


    听说司法部来了个调研组,2月17日上午,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黑城乡石固村村委会的小院里涌进了不少村民,大家七嘴八舌,夸赞着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民。


    村民老杨怀里抱着小孙子来凑热闹。他告诉随行调研的记者:“原来有纠纷,大伙不是吵闹就是打架,看谁的家族势力大。自从前两年村里设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有了村法律顾问,大伙都知道可以找律师、人民调解员解决问题,村里和谐多了。


    顺着老杨手指的方向,只见几米开外挂着“石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牌子。房间里,简易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指引。


    石固村法律顾问赵军虎律师从凳子上站起来说,他每周固定来这里“坐班”半天,有急事则随时来,平时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等,老百姓咨询最多的是财产继承、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方面的问题。


    像石固村这样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仅邢台就有5335个,实现了村(社区)全覆盖。而放眼全国,更是数不胜数。


    调研显示,各地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组织专业力量、引导社会资源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服务范畴,努力建设覆盖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北京、江苏、河北、吉林等地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实行“3+X”服务,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3项基本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服务,努力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据统计,仅2018年,北京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就解答来访群众法律咨询4.3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万件。


    为有效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吉林、河北、湖南等地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信访部门等。吉林桦甸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信访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缓解政府信访压力的同时,也为涉法涉诉上访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救济渠道。


    许多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司法社工团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的多元化。湖南省醴陵市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活动,组织动员高校法律专业的师生、退休政法干警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培养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801名。湖北省孝感市充分利用老干部、老党员、老军人、老教师、老技术员资源优势,组建以“五老”人员为主体的矛盾纠纷和解团,广泛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工作。


    云南将公共法律服务与脱贫攻坚对接,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并在“云南掌上12348”开设“法律服务扶贫”栏目,添加全省476个贫困乡、4277个贫困村所有贫困户的微信服务群,至今已为87万贫困户提供了法律服务。


    全时空


    2月15日晚,刚到邢台还没来得及入住,调研组成员便拿起手机拨打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那头传来自动语音提示:“法律咨询请留言,值班律师将在工作日时间回复。


    第二天一早,调研组走进邢台沙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了解到涉及公证业务,只要群众有预约,周末也能办证时,提出希望邢台要下力探索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带着问题来,怀着满意归。


    一旁的邢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赵广军立即回应:“我们正在研究这一问题,准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法律资源下沉、完善预约服务等措施,努力做到从8小时工作制向‘不打烊’的法律服务转变。


    沙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补充道,去年3月以来,中心就开始探索网上、电话预约服务,“今年春节前,就有在外地打工人员电话预约,称节后就要外出打工,想在春节期间办理继承公证,中心派人值班提供了相关服务”。


    调研显示,全国不少地方正在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全时空迈进。


    步入湖南省醴陵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组眼前一亮——大厅显著位置张贴着“提供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告示。原来,湖南在全省统一建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市州设座席,在县市区设话务岗,非工作时间实行话务外包,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去年热线呼入量达13万,回访群众满意率99%。


    与此同时,各地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基础上,纷纷加快推行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发动司法所长、律师、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等加入微信群,打造“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随时随地为村(居)民答疑解惑,使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在石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赵军虎打开手机给记者看,他服务的7个村都建立了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石固村微信群成员有122人,“群众有法律问题,群里@我或加好友私聊,语音电话都可以,没有时间限制;我也时不时往群里发一些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


    前两天晚上10点多,还有村民通过微信群咨询有关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赵军虎通过微信语音一一作了解答。


    徐州市鼓楼区区委书记龚维芳兴奋地告诉调研组,2016年鼓楼区建立了从区级到村居的网格化智能治理平台,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其中,目前31万居民实名注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线上线下无处无时不在,为动迁改造、重大工程、基层矛盾化解、营造法治氛围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赢得了管理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双重好口碑。


    谋发展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近年来,临城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信访量大幅下降,社会和谐稳定,公共法律服务功不可没。”邢台市委常委、临城县委书记宋向党对调研组说,临城县将进一步下沉法律资源,加大人财物投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调研过程中,每到一处,调研组都向当地干部群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传递司法部狠抓落实下大气力做好法律服务群众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作为、新气象。


    与此同时,调研组成员深深感受到基层干部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热切期盼,亲眼所见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也听到了很多有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真知灼见。


    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基层干部群众普遍表示,要推动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向“融平台”迈进,真正实现三大平台有机融合,让法律服务群众更及时、更便捷、更精准。


    有关法律资源不均衡、进一步下沉的问题,不少干部群众认为,不仅需要人财物投入,还要积极推动“1+N”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既要发动社会力量,又要依靠科技,“网络+脚板”,让公共法律服务焕发生机活力。


    就推动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各地也有不少声音提醒: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在法律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首先要消灭法律服务不到位的“盲区”,推动“12348”热线坐席向基层延伸,做到“7×24小时不打烊”。同时,推行预约服务,只要群众有预约有需求,周末、节假日照样办;群众行动不便的,法律服务要送上门。


    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许多基层干部群众提出,需要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善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家喻户晓,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


    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怎么干?在回程路上,9个调研组每个人心中,都有了自己的答案。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