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06.11.2015  15:08

    为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陇南市开展了“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10月中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

    本次活动旨在整治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相应层级的人员,村委会(社区)全体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标准不高和群众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

    本次活动将重点整治下列行为:一是工作执行不力,包括在贯彻“433”发展战略中,以及对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未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受到中央及省、市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市、县、乡下派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以及大学生村官不入村、不驻村或驻村不扎实的等。二是工作敷衍塞责,包括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不重视,长期不整顿,或整顿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的;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贻误工作或影响工作绩效,造成不良影响的等。三是群众观念淡薄,包括对群众感情不深,服务意识不强,对办事群众办事推诿,态度冷漠,对群众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解决,造成群众办事困难或被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严重社会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等。四是有其他“为官不为”行为的。(见习记者赵思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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