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28.02.2015  20:35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文件
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司法厅 

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综治办、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服务,不断推进法治甘肃、平安甘肃建设,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决定,联合开展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法治甘肃·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

      二、活动时间

      各地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不做统一要求,原则上应安排在3月上旬进行。

      三、活动内容

      (一)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省每个“妇女之家”都要开展“建设法治甘肃·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活动。妇联、综治、司法三家联动,在“妇女之家”等基层维权站点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家庭、贴近妇女的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重点宣传妇女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要创新普法宣传手段,通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活动,面向妇女群众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入家庭、送到妇女身边。省妇联将在双联村启动“法律直通车”活动,依托其“妇女之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及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二)要积极开展维权志愿服务。组织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联团体会员力量,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面向广大妇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权服务,引导广大妇女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3月,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联合举行“法治教育陇原行——建设法治甘肃·巾帼在行动”启动仪式暨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活动。

      (三)要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维权服务机制。充分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维权站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阵地作用,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有效链接妇联信访窗口和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集投诉受理、信访代理、法律援助、咨询调解、心理疏导、特殊群体帮教于一体的妇女维权服务工作模式,增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为妇女群众提供近在身边便捷的维权服务。

      (四)要积极推动妇女权益难点问题的解决。参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切实做到权证和登记薄上有妇女的名字。要抓住反家暴立法进入关键环节的契机,争取公安、司法机关的支持,推动建立反家暴告诫、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制度。要关注女大学生、进城务工妇女等女性群体的权益状况,引导用人单位在招录工时坚持男女平等、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要做好留守流动人口的平安和法治教育,有效预防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女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活动要求

      (一)抓好示范带动。全国妇联将与地方妇联上下联动,选择示范“妇女之家”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活动。各地妇联要选好示范“妇女之家”,以点带面,让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进来,在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上下功夫,为妇女群众提供好更多、更便捷的学法渠道,切实提高普法效果。

      (二)做好典型案例推选工作。全国妇联将征集妇女权益难点问题的成功案例,引导和推动维护妇女权益的司法实践。各地妇联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会员,重视发现、树立维护妇女权益的成功案例,做好优秀案例选送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切实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具体行动,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参与“平安甘肃”建设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各地要及早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方案有效落实。要认真总结“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开展情况,收集有关图片音像资料,将相关情况于3月15日前报送省妇联权益部。

      省妇联权益部联系人:陈雅昕    李 芸

      联系电话:0931--888548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建设法治甘肃·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信息统计表

省妇联 省综治办 省司法厅

2015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