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30.09.2016 16:3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兰州市、天水市、武威市、定西市、庆阳市、临夏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受理审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甘肃颖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八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由叁级晋升为贰级,甘肃天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夏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由肆级晋升为叁级;甘肃邦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新华飞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庆阳成诚物业有限公司晋升为贰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甘肃新金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核定为房地产估价叁级资质。
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3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30.09.201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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