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4.08.2016  05:0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兰州市、陇南市、酒泉市、庆阳市、临夏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受理审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陇南市嘉威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门巨龙新源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由肆级晋升为叁级;兰州恒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甘肃众成义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庆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质晋升为贰级物业服务企业;庆阳新博文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房地产估价叁级资质,甘肃华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房地产估价叁级资质(暂定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31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