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02.03.2015  10:3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各市州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审核,省建设厅研究,对以下企业进行公示:

1、甘肃良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叁级资质晋升为贰级资质;

2、庆阳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肆级资质晋升为叁级资质;

3、庆阳市万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肆级资质晋升为叁级资质;

4、永靖县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暂定资质晋升为叁级资质;

5、甘肃翔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肆级资质晋升为叁级资质;

6、会宁县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暂定资质晋升为叁级资质;

7、张掖市滨河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肆级资质晋升为叁级资质;

8、永昌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肆级资质晋升为叁级资质;

9、武威市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肆级资质晋升为叁级资质;

10、张掖一鼎房地产评估咨询公司核准为三级暂定资质。

以上企业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2日至2014年3月10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