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质量发展 建设质量强市 ——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综述

20.01.2016  15:22

召开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

兰州市质监部门开展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

  近年来,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城市发展要加快实现从“速度”向“质量”的战略跨越,积极推动“三个转变”,不断强化“质量决定发展”的理念,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将质量强市作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打造经济“升级版”的主要动力,城市发展正加速驶入“质量时代”。

  全市上下在大力建设质量强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的过程中,始终坚守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从而积淀成为这座城市“品质如兰、秉德之州”的高尚品格与城市个性。

  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

  兰州市委、市政府对质量工作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自2006年起,就成立推动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发布后,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长亲任组长的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在更高的层面上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目前,兰州市质量城市创建工作由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相关单位分工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同时建立健全了质量激励机制。设立了“兰州市政府质量奖”,出台了《兰州市发展经济奖励实施办法》《兰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办法》《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兰州经济率先跨越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对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技术中心等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广大企业和组织提升质量水平。

  为了把创建工作做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5个相关单位进行了一一对接,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强化安全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2015年以来,全市各县区结合实际,在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监管方面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城关区在食品药品质量监管方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皋兰县围绕防控能力建设,建立了县、镇、企业“三位一体”的大监管平台和“四抓四防”的监管机制;榆中县探索建立适应大监管需求的“三网建设”,使质量监管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有机结合。全市各部门也在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预警预防上下大力气,建设局加大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措施;环保局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建立覆盖全市的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驻厂监管、卫星监拍、网格巡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监管;质监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筹划建设“兰州市电梯安全应急处置平台”;食药监局建立全程监管和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安排干部到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力量薄弱的乡镇街道或专业市场监管所推进网格化监管等,提升了质量监管能力,确保全市质量安全总体稳定。

  提升质量基础,增强发展内力

  一是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市政府下发《兰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印发《兰州市推进标准化工作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2015年兰州市标准化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提出20项具体工作任务,编制完成兰州市优势农产品、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引领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快推进旅游、居民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兰州三维数字中心社会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等3个国家级试点项目有序建设,国家级榆中县无公害菜花栽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进展顺利,14户企业通过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考核验收和“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企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计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编制印发了《兰州市计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规范计量行政许可工作,加强计量行政许可证后监管,加大能源计量审查力度,巩固集贸市场计量整治成果,加大对民用“四表”、加油(气)站、出租车计价器的计量监管工作,开展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和企业计量合格确认,引导企业参加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评选活动,全市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6%,计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市委建议将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内容,明确提出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奋斗目标。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制订《兰州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将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具体、细化,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政府提交涵盖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4大质量内容的《兰州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制订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方案》。

  四是探索开展医疗器械质量伤害监测试点工作。在食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在大型商场、超市推行“商品质量小额纠纷先行赔付机制”,进一步拓宽消费者质量安全救济渠道。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善民生

  一是持续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战攻坚战”,加快重点企业环保提标治理,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出台《兰州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兰州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加大秸秆焚烧监管力度和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力度;严防施工工地扬尘,全力遏制道路扬尘,严控低空面源污染;城区四区燃煤锅炉“煤改气”全部完成。坚决落实《环保法》,成立了西北首家、全国第二家公安环保分局,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开展了全国首家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社会环境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我市作为亚洲唯一的非低碳试点城市荣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颁发的“今日变革进步奖”。

  二是全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攻坚战,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强力推广应用“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全市19550户食品经营主体已纳入信息平台监管;加快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严管重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

  三是在市民反映强烈的交通出行方面,出台《兰州市出租客运管理条例》,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秩序。全市新投放出租汽车1000辆,有效解决市民出行“打车难”问题,出台实施《兰州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标准》,加大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建立以出租汽车“投诉率、违章率、事故率”为依据的“末位淘汰”评价考核机制,切实解决出租行业“形象差”的问题等。

  推进品牌建设,突出示范创建

  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兰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已上报市政府审定。28家企业34个产品获得2015年度甘肃名牌产品荣誉,4户企业申请使用“兰州百合”地理标志,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甘肃省著名商标22件,28个建设工程项目初定为“白塔奖”项目,20户企业申报“质量标杆”企业,争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户,品牌建设取得新成绩。

  积极推动“七里河区兰州百合”和“榆中县高原夏菜”2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成农民巷餐饮安全示范一条街。编制《兰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计划》,确定11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形成了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等五个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我们相信,随着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的深入推进,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逐步提高,随着质量工作更加贴近民生,必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质量工作中来,共创质量大业,共享质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