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咏中厅长在全省建设行政执法暨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3.2015  20:04

  同志们:

刚才,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建设行政执法和2014年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对2015年主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文钊厅长就规划督察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点评,对2015年规划督察的重点进行了安排,同时针对规划工作中当前的目标任务作了比较详尽的报告,这些我都同意。这次会议是受郝远副省长的委托,要求我们把在规划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与大家进行面对面的交底和沟通,请各位要把问题带回去,要向书记市长汇报到,对于督察中存在的问题,一反馈、二通报、三整改、四落实,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关于行政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以及大家在执法工作中的力度,我认为总体来说2014年比2013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对违法违规的案件查处数量上有了成倍的上升,说明我们各级主管部门敢于担当的意识得到了体现。“两会”期间,习总书记提出了六个字三句话,“忠诚、干净、担当”,我们住建部门的同志在工作中要体现的行业风范,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刚才传达了部里关于甘肃住建系统在行政执法和规划督察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国做了推荐,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处在相对落后的一个省份,但是我们的工作不能落后,思想和意识不能落后,总的来说,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政府及其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系统法治建设得到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我们要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创新思路,不断推进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下面我结合当前的一些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省委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和纠错问责机制。我们建设系统肩负着振兴甘肃经济、建设美好家园的历史重任,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各项建设和监督管理任务空前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问题刚才文钊同志在一个目标、十一个重点工作中作了比较详细的解读,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坚决执行。今年,党中央、国务院要召开城市大会,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安排,12月19日,张高丽同志在杭州会议上发表了意见和倡议,筹备工作正在进行,预示着中国的城市建设法治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依法行政成为我们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许多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认识不明确,甚至认为是改革创新,过去没有作有效的追究,甚至出现法不责众的问题,在下一轮的规划督察时纠错和问责,我们要将查出的问题尽快纠正,防止今后追责、倒逼问责。在规划督察中发现改变容积率、违规加层、随意地侵占“四线”等等,这些问题要是放在过去,不是问题,现在要进行两个追究,一个是规划追究,第二个是廉政追究,从现在行业内发生的腐败案件来看,几乎都与这些事相关联,可能存在着利益输送。所以,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是保护行业、爱护行业,推进建设事业的发展,也是珍惜我们个人的政治生命的有效保证。违法必究,在执行规划中一些正常的调整是有法定的调整要件、调整前提,这种调整的要件和前提,也是我们忠诚地履行职责,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的重要的工具,规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就修编,但不能因为一件事情、一个项目,甚至是一个房地产项目,就擅自调整,甚至存在交易,所以我们要善于借助法定的要件、法律设置的前提,作为我们履职尽责的依据,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围绕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要做到善做善成、善谋善断。规划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加强规划的编制,是体现科学发展的一种良好的意识和观念,这是我们行业保全、行业安全、个人从业安全的基本红线,我们一天都在划红线、黄线、绿线、蓝线、紫线,我们要给自己、自己的行业划一条安全线,李克强总理讲了四个字: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建设行政执法的组织保障能力

据了解,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州政府尚未建立建设行政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分散,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水平不高,不能满足和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针对这个问题,各地要积极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得到编制部门的支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机构。最近,住建部正在对执法机构进行调查摸底,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反映现状,寻求支持。省厅及执法局要督促和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城乡建设、规划、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2013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颁布的《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建设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依法组建、整合建设稽查执法机构,同时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并为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为我们执法机构的建设提供了法律前提,有这样的职责,用什么样的机构去履行,这是关键所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而不做者为不作为。现在提出依法设置机构,依法确定我们的职能这个问题,与 “四个全面”的总体布局相一致,“四个全面”中的一个就是全面依法治国,一定要有人员和机构干这件事,如果说过去因为行政编制的问题,设立执法机构有难度的话,现在会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也是为市委市政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发挥建设的忠诚卫士的作用。

三、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很快,效果很好,为规范建设市场管理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地、各部门进展不平衡,有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执法工作不够规范;有的执法力度不够大,工作的主动性差、效率低,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审批、轻监管,发现问题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较大,甚至还有零查处、零处罚、零拆除的现象;有的以罚代管,监管不到位,突破法律底线,象征性罚款了事;有的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过错无追究。

上述现象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但最主要的是对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违法建设造成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行政执法工作打了折扣,导致公信力下降。对此我们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精确的判断。目前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都必须纠正”。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贯彻实施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行政执法工作在推进全省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落实各级职能机构的主体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增强行政执法机构的履职能力,构建责权分明、运转有效、监管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要加大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对查处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处理不到位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进行追责。省建设稽查执法局对一些案件要跟踪,对查处不力的要督办,必要时要与监察部门一起督办,从而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震慑力,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

四、坚持规划督察常态化,切实维护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014年,我厅根据省政府要求,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全面展开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对省政府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15个城市的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工作进行了巡视督察。督察结束后及时向所在市州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城市能够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此,建设部对我厅开展的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编发专题简报发至全国建设系统及相关部门。今后城乡规划督察作为一项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可以采取巡查、抽查、倒查责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使督察工作常态化。对已经查处的问题,省建设稽查执法局要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直至落实。通过督察,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使督察工作常态化,一事一授权,一地一反馈,是我们规划督察的基本工作方法。规划的督察,对违规问题的整治,可能会触及一些人和事,甚至要触及一些利益集团,在这些问题上,我们理解工作的难度和压力。强力地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第一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国家住建部对我们的大力支持,使我们有了可靠的政治保障;第二在履责过程中,在国家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性的布局中,我们面临着行业执法过程中的严峻考验,我认为通过正当的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更能体现我们行业的精神,更能体现我们行业的安全,也更能体现我们每个建设行业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第三现在形成的这种强大的法治社会氛围,更有利于我们通过行政执法震慑一些违法违规者,有利于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制度,这才是我们每一个城建和规划部门干部职工应该履行的责任。各市州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规划工作进行督察。

五、齐心协力推进工作,不断开创建设执法工作新局面

目前,兰州、陇南、甘南3个市州设立了与省上对应的执法机构,兰州、嘉峪关、武威、白银、平凉建立了建设、规划专业稽查执法队伍,金昌、酒泉、白银将建筑市场、城乡规划等执法处罚职能下放到隶属于区政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我们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创新体制机制、齐心协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市州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条件的应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形成强势的行政执法力量,以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市州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部门各自已经建立的行政执法队伍,能够整合的尽快整合,不能整合的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执法管理水平。最近,建设部对城管工作按照国务院的分工进行调研,甘肃是调研的重点,希望各市州有所创新和发展,因为“四个全面”中其中一个就是全面深化改革,我们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也是有所作为的,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一些工作。《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在全国是率先推出的,我们在其他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了一些好的基础,应当继续创新。厅属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机关处室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要切实负起法定的监管责任,负责行政执法后续整改工作的督察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省建设稽查执法局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积极配合机关职能处室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不得随意突破或变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处罚程序。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理念和法治意识,努力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查处一些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树立起行政执法工作权威,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队伍形象,提升行政执法和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同志们,行政执法工作政策性很强,法制要求很高,工作难度很大,社会高度关注,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准则,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达到建设一流执法队伍,培养合格执法人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树立执法机构权威,依法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把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