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林改】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系列报道之五 构建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科学管理体系

27.04.2016  10:13

    根据全县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报告等相关资料,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强化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推行林地林农自主经营制度,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县政府、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甘肃省康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市林业局审查批复了2015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位于碾坝镇蹇后沟村的19个小班,作业面积333.3公顷,正在实施以割灌、除草、补植为主的综合抚育。

      一、 科学合理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根据全县森林资源现状,按照科学、合理、有序经营森林的实际需要,确定森林经营方针、目标、分类、区划,组织落实森林培育和森林利用等各项技术措施,实现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最终达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良性循环。

    二、健全完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制度

    破解公益林经营难、采伐难的问题,制定完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林木采伐更新管理程序,在全县积极探索开展薪炭林、用材林等商品林采伐试点,简化审批程序,由农户进行采伐更新,优化造林树种,提高林地经营效益。进行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开展公益林经营试点,主伐皆伐试行“小班经营法”,简化伐区调查设计和采伐审批手续,通过试点探索,逐步实行林农依法自主采伐,真正落实林木处置权。

    三、积极开展森林抚育

    制定完善森林抚育规划及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修枝、除草等抚育措施,加大抚育力度,提高林分质量。结合我县广大农户天麻、木耳、香菇等食用菌生产和林下种植、养殖的传统习俗,积极探索森林抚育管理与林业生产结合的有效途径。

    四、落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森林经营制度措施

    对规范运作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由政府出资补助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经营方案经审批后,经营单位按方案规范实施操作,逐步探索由新型林业经济组织承担森林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森林抚育各项措施,县林业局予以采伐限额保证、技术指导培训、质量跟踪监管,落实森林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