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通报建筑节能验收大检查情况

12.10.2015  16:55

  市建设局日前通报了以“四打四完善”为重点的建筑节能集中检查整治情况。对存在的验收资料不规范、验收程序不合法、验收法规不熟悉等问题进行了整治规范。通报了6个存在问题的在验项目,分别是:

  (一)皋兰县鼎达天润住宅小区项目。外墙保温设计变更后,没有让原图审单位重新进行审查;保温材料采用B1级真金板,达不到A级的防火要求。现场要求皋兰县墙改办督促整改。

  (二)皋兰县尚城天和家园项目。外墙工程已基本竣工,但保温材料产品没有一次复检报告,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要求皋兰县墙改办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三)榆中县兰州恒大山水城一期工程7#楼项目。外墙保温材料与设计使用的材料不相符,粘结砂浆、玻纤网格布、锚栓均没有备案证书,工程已基本竣工,保温材料产品复检报告只有一次,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要求榆中县墙改办督促整改。

  (四)红古区中正海石丽景湾项目。设计变更后没有重新进行审查,屋面保温材料没有复检报告,外墙保温材料真金板燃烧性能没有复检报告,玻纤网格布认定证书为假证,工程中使用的永登树屏第一砖厂的认定证书没有年审。红古区墙改办已经下发整改通知。

  (五)红古区万欣佳苑1-2#楼项目。设计变更后没有重新进行审查,粘结砂浆没有认定证书,提供的甘肃大汉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兰州生禹建材有限公司的认定证书均为假证,外墙和屋面保温材料只有一次复检报告,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红古区墙改办已经下发整改通知。

  (六)永登县亚太玫瑰园1#楼项目。外墙保温材料采用真金板B1级,不符合省住建厅、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我省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通知》“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的规定;屋面采用80㎜厚挤塑板,没有复检报告;保温工程锚栓为“三无”产品。要求永登县墙改办下发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