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绿色建筑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建设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甘肃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85号)精神,推进我省绿色建筑相关工作,我们决定对全省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建筑进行摸底统计。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建筑包括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兰州市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其他类建筑也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联合开展摸底统计工作,据实填报,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绿色建筑总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比例的底数。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节能审查情况进行填写(附件1),建设部门按照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开工、竣工情况进行填写(附件2)。附件中每项内容均需填写,切勿漏填。请于7月31日之前将统计报表纸质版(需盖章)和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建设厅。
二、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甘肃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中“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目标,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全省绿色建筑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和2015年绿色建筑工作的安排》(甘建科〔2015〕11号)要求,请你们于2015年10月底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报送本地区绿色建筑完成情况的报告;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应说明原因。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张小恒 0931-4609446
省建设厅科教处 贺清泉 0931-4609716
电子邮箱:
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email protected]
省建设厅科教处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市(州)新立项绿色建筑项目统计报表
2.市(州)新建绿色建筑项目统计报表
(请从省建设厅网站“节能与科教”栏目下载)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日
附件信息: | 甘发改环资函[2015]38号-关于开展全省绿色建筑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 |
附件1:市(州)新立项绿色建筑项目统计报表 | ||
附件2:市(州)新建绿色建筑项目统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