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12.03.2015 17:26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要求,我厅对即将到期的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见附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sjs.com.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在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该申报企业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电话:0931-4609731 邮 编: 730030
附件:2015年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审查意见表(第一批)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2015年3月12日
附件信息: | 2015年申请勘察设计装饰延续资质单位名单(第一批) |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2.03.201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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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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