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院出台《意见》强化惩防一体化建设努力减少和遏制渎职侵权犯罪

28.08.2014  13:35

        近日,甘州区院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要求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强化了组织领导,细化了工作措施,努力减少和遏制渎职侵权犯罪。
        《意见》要求,反渎部门和预防部门在坚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基础上,牢固树立惩防并重的理念,紧密结合,相互配合,以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资源联通共享为抓手,探索建立统筹联动、互相促进的惩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有效减少和杜绝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规定,成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沟通交流制度,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惩防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专项工作和相关措施,促进惩防一体化工作深入健康开展,保证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意见》要求,反渎职侵权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与预防部门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围绕案件查办,深入剖析犯罪原因和特点,总结侦查工作经验,并为预防工作提供资料;结合案件查办,针对发案单位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等,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发现、收集、保存相关预防信息的影像资料,协助预防部门开展好警示教育、预防宣传工作等。
      《意见》规定,预防部门要积极开展预防调研等工作,为反渎工作提供信息支持。预防部门要组织专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规律进行系统分析,提出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为反渎职侵权工作提供方向指引;开展预防调查,收集、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反渎部门;建立、完善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为案件查办提供信息支持。两部门紧密协作,共同做好同步预防等工作。对确有开展同步预防必要的典型渎职侵权大要案件、重特大事故调查、新罪名案件等,两部门应紧密配合,做好同步预防工作;共同完成《年度职务犯罪综合报告》,为党委、人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