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甘肃“硬件”“软件”建设两手抓 确保民族地区精准脱贫
甘肃新闻网1月23日电 据甘肃省民委披露,为了早日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甘肃省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采取因地制宜,巧借新媒体搭台,让“硬件”与“软件”共同为精准扶贫发力,为确保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全省贫困地区早日精准脱贫,按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狠抓“硬件”建设,建成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
2015年6月正式启动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是甘肃以现代信息技术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精准化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国第一个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技术,建立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和数据中心,并对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实现各级相关行业部门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信息共享和精准扶贫业务协作,为开展精准扶贫“1+17”实施方案提供事先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等监管考核功能,同时,倒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和开展精准扶贫提供科学依据。
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省、市、县、乡、村5个层级,研究开发了扶贫对象、扶贫措施、扶贫成效、数据分析、绩效考核5个管理子系统。通过大数据平台应用,可以对全省贫困人口和2015年预脱贫人口的对象分布、致贫原因、健康状况、教育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精准贷款、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等“1+17”涉及的行业部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进度进行专项分析。
截至目前,包括临夏、甘南两个自治州在内18个连片特殊困难民族县(市)、14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民族县(市)的66.85万人贫困人口的基础数据已经全部录入大平台。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应用,使甘肃精准脱贫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的要求迈上了新的台阶。
为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退出验收的客观准确性,近日,甘肃省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脱贫验收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3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即村级脱贫验收“3”方责任,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由包村干部签字)、贫困户三方在贫困户脱贫验收表、返贫人口认定表、贫困村退出验收表上共同签字,对本村脱贫验收的真实性负责。
乡级脱贫验收“3”方责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三人在本乡(镇)脱贫人口花名册、返贫人口花名册、贫困村退出验收表上共同签字,对本乡(镇)脱贫验收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脱贫验收“4”方责任,贫困县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县(区)扶贫办主任、县(区)统计局局长四人在本县(区)脱贫人口汇总表、返贫人口汇总表、退出贫困村花名册、贫困县退出验收表上共同签字,非贫困县在脱贫人口汇总表、返贫人口汇总表上共同签字,对本县(区)脱贫验收的真实性负责。
市级脱贫验收“2”方责任,市(州)委书记、市(州)长两人在本市(州)脱贫人口汇总表、返贫人口汇总表、退出贫困村花名册、贫困县退出验收表上共同签字,对本市(州)脱贫验收的真实性负责。
此外,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还将引入第三方评估,通过责任体系的健全落实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