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兰州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

17.06.2014  11:07

  在“五城联创”活动中,我们兰州人应该改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的坏习惯了。多年以前,一位北京来的朋友曾把满地痰渍笑话为“兰州特色”,这曾使我非常尴尬与无奈,因为当时事实的确如此。如今,许多兰州人都有了不随地吐痰的文明意识,但毋庸讳言,至今也还有不少人依然没有改掉乱吐乱丢的恶习。

  前几天,笔者在街头看到这样的场景:在公交车站候车亭里,这边一位大叔非常有底气地咳嗽一声,然后“啪!”一口浓痰便落在了众人面前;那边一位穿着时髦戴着耳机的妙龄女郎嗑着瓜子,不断把瓜子皮吐在脚下;还有一位匆匆而来的小伙子,狼狈不堪地把最后半截煎饼塞进嘴里,顺手将塑料包装袋胡乱一抛,便挤上了公交。

  类似的现象每天都在我们的城市上演。而不少人却见怪不怪。有一次,我忍无可忍,对一位在我面前扔下一团废纸的中年男子喊了一声:“哎,你丢了东西!”他居然平静地说:“那是废纸。”我紧接着说:“垃圾桶在那边。”他这才反应过来,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便扬长而去。

  更有甚者,还有一些人似乎习惯于在街头随地大小便。天水路十字往西不远民主东路的人行道上经常有几十人下棋消遣。时不时,就有人会匆匆站起,非常自然地径直走到路旁墙边或小树下方便,全然不顾川流不息的过往行人,其中还有不少妇女。令人不解的是,咫尺之地就有一个免费的公共厕所!此外,我也发现在麦积山路的耿家庄段,有一处人行道常年污迹斑斑、异味扑鼻,估计是某一部分人的夜间便溺处,行人路过都要掩鼻绕到马路上……

  近闻,深圳市已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在增加环卫收集容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强化环卫执法。该市城管执法部门从4月1日起,凡个人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的,依法现场处以50元定额罚款;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的,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自然人违法行为严重或情节恶劣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从车辆上向外抛撒物品的,由公安交警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笔者曾多次去深圳探亲、旅游,在以往的印象中,深圳的街道是较为干净的,地上很少有明显的痰渍,人们也都很自觉地把废弃物丢进垃圾桶里。现在该市还采取这样的措施,无疑是为了防微杜渐,使深圳的卫生环境达到更高标准。

  那么,兰州是否应该借鉴深圳的做法,出台相关措施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呢?用法规促使广大市民不再随地吐痰吐渣便溺、不再乱丢乱扔垃圾,使市民逐步习惯将垃圾规范投放到垃圾收容器具,自觉维护我们城市的环境卫生。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公德意识,注意自己的言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一个文明知礼的兰州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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